本报讯(祖兵记者王雅妮实习生张鹏)行人要严守行为规范,执法者也必须规范执法。合肥市文明委检查中发现,经开区和庐阳区城管执法处罚未留“原始记录”,还有两个交警大队对行人进行处罚时竟没有出具票据。
按照要求,从11月25日起,城管行政执法基层单位,以及城区内凡有交警、协管员执勤的路口,都必须建立“四乱”执法处罚原始记录。 在11月29日的抽查中文明委发现,经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和各中队没有建立执法处罚原始记录制度,此外其办公场所的大院、楼道、厕所脏乱差,管理别人的同时自身却“灯下黑”;庐阳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庐阳区县桥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都没有按时限要求留下原始记录。另外在三大队管辖的大钟楼交口和七大队管辖的大铺头交口,都发现没有对乱穿行行人的处罚票据的现象。按照规定,“四乱”行为的罚没款将上缴财政后再全额返还,继续用于整治“四乱”。本报特别提醒市民,一旦被处罚应积极索要票据,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是在监督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