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清安)截至昨日,市工商局今年先后查处了15起传销案件,取缔传销窝点8个,遣散外地来长传销人员700多人,涉案金额600多万元。昨日,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查处的四大传销要案。
“莱科萨斯”网络传销案
今年4月,深圳人翟某在长组织他人参加“美国莱科萨斯”团队,要求加入者必须先交纳13580元人民币入会,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每发展一人提成100美金,一周最多可得25万美金。 至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查处之时,翟某共发展下线60余人。
电子商务连锁传销案
今年3月,长沙人谢某取得某保健品在长沙的推销权,他将销售渠道建立成见习信息员、信息员、网点、专卖店、县级专卖店、市级专卖店、省级专卖店等7个方式,要求加入者必须先购买1380元产品,然后每发展一位下线可得200元推荐奖,上线还可以从下线的业绩中提取报酬。至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查获之日,谢某共发展下线100多人。其传销产品全部被没收,并被罚款10万元。
“莱蒂菲”传销案
江苏徐州人袁某在长沙通过发展会员、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的形式,将会员分成9个级别,上级从下线的销售业绩中按照20%-45%提取报酬。至天心工商分局查处之日,其共发展下线200多人。其传销产品被没收,并被处罚款113600元。
“阿拉斯加”保健品传销案
彭某开展网络传销,要求加入者交纳580元购买产品入会,并采用零售折让奖、对碰奖、互助奖、绩效奖、重复消费奖、全球分红奖等来奖励下线。至雨花工商分局查获之日,彭某共发展24人,经营额10多万元。其经营设备和400多瓶产品全部被收缴,并被处1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