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通过网上聊天,两名20岁上下的年轻人,用花言巧语分别将六名女青年骗出,然后强行将6名女青年带至广东一发廊内从事卖淫活动。日前,贵阳市中院分别以强迫卖淫罪对这两名男青年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2月,田毅、李兴及王某、小强(另案处理)等人经预谋后,用上网聊天诱骗的方式,分别将刘某等6名女青年骗出,见面之后则通过威胁、殴打的手段,强行将6名女青年带至广东省汕头市一发廊内,强迫6名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毅、李兴的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据此,终审判处田毅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兴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