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友和自己分手,谢某竟雇凶报复,将女友的母亲杀害。
记者上午获悉,市一中院对这起发生在天通苑的命案作出一审判决,24岁的谢某被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而他雇用的杀手张某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谢某供述,2004年8月,因女友于某的父母反对他们来往,女友便和他断绝了恋爱关系。分手后,他一直耿耿于怀。
2006年2月初,谢某在网吧找到了帮凶张某。2月20日3时许,二人趁着夜色开始实施报复计划。
法官认为,本案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有配合的共同犯罪案件,谢某作为雇凶者,在共同犯罪中,为行凶者指认被害人住处、准备作案工具、望风,可见其犯罪的主观恶性大,是共同犯罪的正犯。
而张某在谢某的指使下,对他人实施报复致人死亡,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