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林永锋 朱灿明) 12月8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贾某涉嫌抢劫罪被依法批捕。
今年11月24日凌晨1时许,嫌疑人贾某从其家中出来,携带一把水果刀。他在群裕小区与下池村交界处抢劫了一的哥,抢走50元。
一小时后,贾某又搭乘一部的士到群裕小区与下池村交界处,用刀架在的士司机王某的脖子上。王某的脖子被划伤,不过王某不好惹,他从小练过武功,而且身体比贾某还强壮。王某突然抓住贾某持刀的手,在车内搏斗,王某用嘴咬住贾某的鼻子,将鼻梁咬断。贾某立即打开车门逃跑。
民警随即在周围搜捕,不一会儿就将嫌犯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