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山川秀美、资源丰富,国土面积39.4万平方公里,东部与贵州、广西相连;北部与四川、西藏毗邻;西部与缅甸接壤;南部紧靠老挝、越南,国境线长达4000多公里。 云南省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共发现矿产142种,占全国已发现171种矿种的83%。其中铅、锌、锡、磷等矿种位居全国第一。水资源理论蕴藏量达1.04亿千瓦,煤炭资源相对丰富,是全国探明储量在150亿吨以上的12个省份之一,保有储量居全国第8位。除此之外,云南省还拥有十分丰富的生物资源、旅游资源、地热资源、太阳能资源等。下面,就我省推进循环经济的一些做法和思考作交流,以求教于全国人大和各兄弟省市区的同行。
一、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势在必行
云南是西部欠发达省份,总体上循环经济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薄弱,与国内发达省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一些主要资源出现了短缺,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重,万元GDP所排放的固体废弃物和综合能耗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资源环境约束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资源约束加剧。长期以来,我省经济增长对资源、能源依赖程度比较高,资源型产业特征明显,主要矿产资源的有限性和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并存,尤其是工业能耗、物耗总水平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随着我省新型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资源的消耗强度高,消费规模不断扩大。这种过度依赖资源的工业经济结构性特征使我省资源供给形势日益严峻。
(二)环境污染压力加大。目前我省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水污染突出,1/3主要河流污染严重;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严重的状况未能有效遏制;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城镇污染排放量增加较快,城市垃圾处理率下降;生态恶化趋势还没得到有效遏止;农村面源污染加剧,控制和治理难度大。
(三)经济质量和效益亟待提高。我省资源产出率及利用率不高,综合利用水平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是突出问题。能源供需中内部的结构性矛盾和不稳定性因素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也是企业成本高、经济效益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势在必行。
二、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方法和目标
2005年,省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5]63和116号文),2006年又颁发了《关于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意见》(云政发[2006]53号文)。把循环经济的纳入了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形成了良好开局。主要实施方法和目标是:
(一)实施方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标准为目标。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为核心。坚持市场推进、法律规范、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循环型企业、生态园区和城市的建设,建立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奋斗目标
建立较完善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到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17%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达到50%以上。推行清洁生产,在全省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利用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循环经济型企业;形成5—10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旅游)区、5个生态农业示范园和2—3个循环经济型城市。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广泛倡导循环经济理念,营造公众参与的社会氛围;基本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2个废弃物回收再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初步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
三、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
(一)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根据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工业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先导和基础作用,提出到2010年,初步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工业循环经济框架。对烟草加工及配套业、能源、制药、有色金属、钢铁、建材、化工机械制造、造纸、农特产品加工等领域的清洁生产、能耗、水耗、物耗,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加工链接提出明确指标要求。
(二)制定了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的《云南省清洁生产条例》,于2006年9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共24条,主要包括清洁生产的适用范围、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政府扶持、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审查等内容。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完善云南省清洁生产制度、依法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云南省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立法工作,积极探索地方立法新途径,先后制定、修订及批准了《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
(三)工业结构明显改善,优势产业发展壮大。规模以上轻重工业比重由”九五”末的66.3 : 34 .7调整到“十五”末的52.5:47.5;非烟工业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比重由“九五”末的44.9%提高到‘十五”末的63%;能源产业进一步壮大,冶金、化工、建材、机械和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光电子、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新兴产业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建成一批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标志性工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加快。实施工业技改重点项目600余项,建成国家和省级技术中心43个,其中国家级中心7个。
(四)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循环经济不断推进。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推动了资源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和合理化。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推进,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627户。“十五”末,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43%,比“九五”末提高了15个百分点。通过推广先进适用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及没备,促进产品能耗和物耗水平不断降低。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到3.71吨标准煤;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40%。全省加大宏观调空力度,对钢铁、点解铝、水泥、铁合金、焦碳、化工等行业进行治理整顿,关闭淘汰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五小”企业,将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企业能源的有效利用。
(五)大力开展农村节能建设。“十五”期间,全省农村沼气年新建池数已发展到25万户,农村沼气累计达到150万户,累计建池数位列全国第四。另外,我省还在农村推广太阳能热水器91.48万平方米,建设太阳能电池83处,总功率达10936峰瓦。分别在全省建有7处秸杆气集中供气工程,每年可利用秸杆781.85万吨,产气量198.02万立方米,为1936户农户输送优质能源。
(六)我省分别在红河州开远市、大理州洱海源头、文山州丘北普者黑旅游风景区等地进行了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工作。在开远实施的示范工程中,云南省重点对云南解化集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磷肥厂、小龙潭发电厂和开远水泥厂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试点,引进关键链接技术,开展能源和水的梯级利用,开发利用企业废弃物资源,形成废弃物和副产品循环利用的工业生态链网,实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在洱海源头创建的洱源县循环经济生态农业示范区,项目主要结合提高当地乳制品的质量和品牌知名度,对农村秸秆、畜禽粪便等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农药、化肥残留等对水体的污染。在普者黑所作的示范主要是倡导使用清洁燃料,对风景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进行综合利用,合理确定生态环境容量,开展生态旅游。同时,我省还安排了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发展循环经济重大项目促推循环经济发展。
四、我省发展循环经济中存在的问题
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我省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部分政府、企业管理层和人民群众对循环经济概念模糊,认识不清,把循环经济等同于发展环保事业,有碍于循环经济的正常发展。
(二)我省工业结构不合理,工业发展不足,支柱产业单一,烟草产业“一支独秀”的现象仍较明显资源型加工产业仍占主导地位,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缓慢,高技术含量、名牌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少;国有经济比重大,非公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不足,竞争力较弱,区域工业发展不协调。
(三)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工业结构仍然是以能源和原材料的生产加工为主,以资源型(资源开发型)为主,除烟草外,冶金、化工、剪裁、机械等传统产业总体工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部分重要矿产资源接替不足,“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问题较为突出,落后产能的整顿治理工作任务艰巨。
(五)“瓶颈”制约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善,能源与原材料供应紧张、出省物资运力趋紧等要素制约并存。
(六)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明显偏高,二次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明显偏低,中小企业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水平偏低,节能基础工作薄弱,节能工作开展不到位。
五、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应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一)加快推进循环经济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把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人口资源环境的八项指标”分解到各地和重点行业、企业。列入干部责任制考核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循环经济法》之后,在认真贯彻的基础上,力争尽快出台实施办法。
循环经济是一种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现代经济发展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化、规范化,对于发展循环经济来说尤为重要。在循环经济立法中,应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作为立法的核心内容,从而为实现从污染的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的根本性转化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循环经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确保循环经济健康、有序、科学地发展。
结合我省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研究制定《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抓好工业循环经济
现阶段,工业发展仍然是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和主题,但是工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特别是工业发展的长期需求与不可再生资源的有效供给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现有产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环境及政策性约束日益凸显,已经难以适应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实现全省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坚持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工业循环经济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构建省内重点资源使用权交易平台,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实现资源的有偿使用,保护和合理开发资源。鼓励以工业企业难以自我消化或再利用的工业废物为原料的新兴产业发展,使企业循环利用资源和治理环境污染的外部效益内部化。
2、强化技术支持。要加大对以实现工业循环经济为目的的技术装备、生产工艺改造及先进技术开发应用的投入,加速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企业要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联手,以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急需的实用技术研究开发为重点,加快科研成果的生产转化速度,并提高转化率。企业还应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实现循环发展。
3、实施清洁生产。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在继续抓紧做好企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能源、资源的最大化、最优化利用和工业废物产生的最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认真执行清洁生产标准,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合格活动,积极参与绿色产品认证、绿色标志管理,强化自我监管机制。
4、加强监督管理。在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研究制定全省工业行业的技术标准,制定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水耗、物耗定额指标,建立工业循环经济及节约型企业的统计监测网络和考核评价体系。依法加强对节能、节水、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加速形成相对配套的推动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监管体系。
(三)高效利用矿产资源
云南是矿产资源大省,以有色金属、磷化工为主的矿业是我省五大支柱产业之一,现已形成了完整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加工的生产体系。但同时普遍存在采选回收率不高、综合利用率低的问题,小型以下矿山采主弃副、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甚至掠夺式开采,严重浪费和破坏资源的现象相当严重。这些问题不但妨碍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也直接影响到生态环境和社会和谐。对矿产资源开发要统筹规划,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实现稀缺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技术的研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产业的优化与升级。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实现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降低采矿贫化率、提高综合回收率,延长矿山寿命。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加强共生、伴生矿特别是煤层气的开发利用。
(四)加强高原湖泊污染治理力度
滇池、星云湖、抚仙湖、洱海、泸沽湖、程海、杞麓湖、阳宗海和异龙湖,是云南的九大高原湖泊。目前的水质状况是:泸沽湖水质符合地表水I类标准;抚仙湖、洱海符合地表水II类标准;阳宗海符合地表水III类标准;星云湖、杞麓湖符合地表水V类标准;滇池、异龙湖、程海劣于V类标准。因此,加强治理与保护九大高原湖泊,成了云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点。
九大高原湖泊治理主要是以改善水质为目标,治理与保护并重,坚持“一湖一条例”,分类保护、分类治理,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不懈、扎实工作,努力使九湖水环境质量和流域生态环境状况稳中有进,逐步改善。
(五)加大出境河流管理力度,开发水运资源
云南江河纵横。全省大小河流共600多条,分别属于六大水系:金沙江-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湄公河,怒江-萨尔温江,伊洛瓦底江。伊洛瓦底江、怒江、澜沧江、红河是国际河流,分别流经老、缅、泰、柬、越等国入海。加强出境河流管理十分必要。为使跨国境河流免遭污染,在出境河流域建立防护林体系,使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建立健全动植物病虫害检疫防治体系、建立自然保护网络,保护珍稀物种;治理环境污染,建成一批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示范区;对江河沿岸的工厂、矿山进行排污监测,看是否在国家环保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生产,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对化肥使用量做出限制,减少农用化肥污染。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和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组织实施好云南环境发展与扶贫项目、长江流域自然保护与洪水控制项目和湄公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建设项目。
(六)重点开发生物资源
云南是资源大省,素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有色金属王国之美喻。全省有十分丰富的生物资源,其生物多样性在全国首屈一指;森林面积950万公顷,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4.2%;药用植物共有4700多种,是全国药用植物种数最多的省份,野生油料植物近200种,野生花卉植物2100种以上;野生脊椎动物种类近1700种,居全国首位,云南还保存有一些古老的原始动物种类,是不可多得的野生动物物种基因库。境内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00小时,每天从太阳获得的热量平均为1300×1012千卡,每年可获得太阳能4745×1014千卡。
其中,发展生物资源是云南的优势所在,也是潜力所在。不但有利于推进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节约降耗和环境保护,还有利于发展生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省得天独厚的多样性生物资源和特色资源有利于发展特色经济,生物产业作为“十一五”重点产业发展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如果得到良好发展,能够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问题。而且,生物产业还具有投入少、见效快、市场大、能耗低、就业高、增值大的诸多优点。我省应重点围绕医药、纺织、食品及生物质能源等四大类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生物产业。
基于云南丰富的自然资源,应多方位、多途径地对资源进行组合开发利用,使其达到最佳配置,并寻找不可再生能源的替代能源,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通过开发,可以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任重而道远。我省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围绕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支持发展循环经济,通过完善地方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全省逐步推行循环经济,形成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形成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和框架,初步建立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使我省逐步步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
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2006年11月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