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强奸、强迫受害妇女卖淫……兰州一恶势力集团罪行累累。12月7日,兰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曹荣、朱志祖团伙被摧毁。
臭味相投两团伙
犯罪嫌疑人曹荣,1993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是兰州一个20多人恶势力团伙头目。今年4月,曹荣及其情妇刘艳,以非法经营“靓之影”洗头房为幌子,在十里店保安堡租房屋,作为强迫妇女卖淫的窝点,并租用面包车,运送强迫卖淫的受害人和嫖娼人员。
犯罪嫌疑人朱志祖,兰州市社会闲散人员,犯罪集团另一团伙头目。其手下的20多人自今年6月结识后,相互勾结组成团伙,交叉作案。侵害的对象大都是深夜单人行走或从娱乐场所下班的女青年,挟持她们至偏僻处,抢劫、强奸。
两个犯罪团伙的侵害目标及作案手段相同,而且在部分案件中存在着“买卖”关系:即朱志祖团伙在实施完绑架、抢劫、伤害、强奸等犯罪后,将受害人“卖”给曹荣团伙,曹荣将受害人控制在自己经营的洗头房内,以恐吓和暴力为手段强迫受害人卖淫。出于共同的“利益”,臭味相投的两个团伙,迅速组成了一个专门以女性为侵害对象的恶势力集团。
公安机关查明:以曹荣、朱志祖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今年5月至11月,结伙组织实施了各类刑事犯罪55起,其中抢劫作案37起;强奸、轮奸案6起;伤害作案1起;盗窃作案3起。抢劫、强迫妇女卖淫案18起。
两个团伙相互勾结,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手段恶劣。为了达到其盈利的目的,他们强迫客人接受性服务,如有不从便进行殴打。对于被挟持的受害人,他们会派专人严密看管,就连上厕所也有人跟随。他们还严禁受害人与嫖宿者交谈,如违反(被发现),便以灭门和暴力相威胁。
单身女性成侵害目标
在曹荣、朱志祖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中,单身女性成为主要的侵害目标,被实施抢劫、强奸和强迫卖淫。
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在兰州市的城关、七里河、西固的繁华地带,以夜间出入娱乐场所或在路上行走的单身女性为目标,采取乘车尾随其后。在目标所乘车辆等待红灯时趁其不备强行上车,或将路边行走的目标强行劫持到出租车上,并以“你把我妹妹欺负了,不知道吗?”等一些根本不存在的理由,将受害人劫持至偏僻地带……
今年8月25日,犯罪嫌疑人朱志祖等3人,在兰州市静宁路附近尾随跟踪,将准备回家的MP3酒吧的女演员施某强行塞进出租车,先后拉至安宁区的两个洗头房出售,均没能卖成。随后,3名嫌疑人将施某拉至安宁堡一偏僻菜地的简陋房内,用皮带抽打,并抢劫施某的2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随后,将施某带到安宁一私人旅社进行轮奸。
8月27日晚,犯罪嫌疑人朱志祖等3人,在MP3酒吧门口,跟踪受害人杨某乘坐的出租车至甘南路红灯十字路口时,冲上杨某所乘坐的出租车,接着,朱志祖等3人以杨某得罪了某某人为由,将其挟持至安宁区桃海市场一私人旅社内。暴力殴打后,抢劫价值2700元手机一部并进行强奸。事后,朱志祖等人将杨某以1000元卖至曹荣经营的“靓之影”洗头房。
令人发指的是,在杨某说明自己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曹荣等人还是以暴力手段强迫其卖淫。其间,曹荣、曹武、孙祝福、朱斌、刘海刚等多次将杨某强奸,致使受害人杨某下身严重受伤。
审理查明,犯罪集团先后从白银、永靖、榆中、城关、安宁等地,诱骗、绑架、挟持18名年轻女子至“靓之影”洗头房。其间,曹荣安排其弟曹武,团伙成员孙祝福、张树明、朱宗奎等人专门看管,朱斌专门负责接送,其他嫌疑人协助控制受害人。受害人被控制时间最长的达2个多月之久。
“客人”报案揭开黑幕
今年10月8日晚,一男子向十里店派出所报警称:其与朋友张某酒后到“靓之影”洗头房洗完头后,该洗头房内一名像是老板娘的女子,极力向他们推荐“特殊服务”。在遭到二人拒绝后,那名女子与张某发生了争执,并当即从洗头房外面叫来四五名手持木棒、砍刀的男青年,该男子见势不妙,乘机逃了出来,但其朋友张某被困在了洗头房。
接到报案后,十里店刑警中队和派出所人员立即赶赴“靓之影”洗头房。门被打开后,只见房内共有5男4女,地上扔着三截断裂的木棒,其中的一名男子正是报案人的朋友张某,身上有明显的被殴打痕迹。
洗头房里的9人,随即被带到派出所审查。办案民警根据前一段时间所掌握的情况,对其中的女青年张某、郭某等人进行耐心劝说,让她们打消顾虑。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张某双膝跪地向办案民警哭诉:“求你们一定要救救我,我和小郭都是刘家峡人。10月1日,4名陌生男人从刘家峡强行把我们架上一辆车后,直接拉到兰州安宁一处非常偏僻的菜地,进行强奸。然后,又把我们送到洗头房,强迫我们卖淫,在这几天时间里我和小郭一共为他们挣了3000多元。”
兰州警方以此为突破口,迅速将这个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抓获。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胡义介绍,截至12月7日,46名团伙成员中已经有33名落网。
新华社记者 宋常青
(据新华社兰州12月8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