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杰)一条“信用卡被盗用”的短信,派出所以没有造成损失而不予立案;电信运营商以无权随意停止他人通信而无法停止“骗人电话”;“骗子”的银行账号也因“要走法律程序”而无法冻结。业内人士指出,面对这样的“无奈”,一要加强银行方面的管理,二要对电信业立法。
“工作人员”指导“转账”
8日上午,西安市李先生接到一条短信:“尊敬的中国银行用户:12月5日您在春天百货透支9800元,请您2日内到中行网点还款,逾期将从其他账户扣除,电话:029-62813783。”
中午,记者以储户身份将电话打过去后,“中行信用卡客服中心”详细“了解情况”后,“认定”记者的信用卡遭遇复制:“近期中行遇到好几起类似案件,应马上和西安市公安局金融犯罪调查科联系。”并给了记者电话。
“金融犯罪调查科”“李警官”询问后说:“我已帮你立案。为避免损失应马上和‘银联中心’联系。”
“银联中心”“陈先生”则说,将资金全部转存,“银联中心”对ATM发出“指令”,对银行卡进行“升级”。“陈先生”一再叮咛,警方已锁定几名盗用银行卡的银行内部人员,因此,要绝对保密,不要告诉任何人。下午2时许,“陈先生”通过电话逐步“指导”,最后要求记者摁“转账”键,再输入“一组数字”即可完成升级。
据了解,上述步骤是短信诈骗团伙精心设计的陷阱,一旦听信他们的谎言,储户的钱便会转到骗子们的账户上。
几个部门都“不管”
随后,记者以发现诈骗短信为由向公安碑林分局红缨路派出所报警,值班民警说因未造成后果,所以警方无法立案。
记者通过中国铁通查询得知中午拨打的“中行”三个号码均为超级一号通,可注册到任何一部手机上,但未接到警方通知,运营商无权停止其通信。
工商银行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银行方面要接到有关方面的手续才能冻结“可疑账号”,她坦言,经过“层层手续”,钱肯定早被取走。
立法是遏制诈骗短信的关键
对此,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说,诈骗分子的账户都是用假身份证开立的,一些不法分子开户后,可在任一ATM上用卡提款。因此,银行方面的管理以及对储户身份的确认很关键。如果能从这个源头上堵住假身份,那么短信诈骗也就“无用武之地”。
据省电信有限公司互联互通与质量服务督察部主任谷新科介绍,目前,运营商对此也很无奈,“通过立法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遏制层出不穷的短信诈骗活动。”他说,我国《电信法》尚在酝酿阶段,如果《电信法》能及时出台,将对净化通信市场、维护群众利益等都有好处,对于运营商而言,也有了行为依据,对犯罪分子则有了法律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