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前天发出公告称,平谷区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刘志华的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前天审议通过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刘志华:1949年4月生,辽宁盘锦人,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市副市长兼市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2006年6月11日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资料源于《首都之窗》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