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罗讯(记者秦仲阳通讯员李晓敏)前日,博罗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这一天前被征地农民中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的,将获得县政府发的每月50元老年津贴。这是我省继阳西县之后第二个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试点县。
据悉,目前我省有五个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地区,分别是肇庆市端州区、韶关市武江区、阳江市阳西县、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市博罗县等5个县区。
按照博罗县的实施办法,2006年12月8日前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福利办法,由县政府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老年津贴,个人无需参保、缴费;对办法实施时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通过个人、集体和县(镇)政府三方缴费,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人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可以延续缴费,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