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10日讯从2007年1月1日起,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阶层必须单独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港城个体工商户李先生不禁犯起了嘀咕:“年收入到底包括哪些?应该如何申报?”
不只李先生有这样的困惑。 据介绍,港城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约有两三千人,主要分布在采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等行业,当然也包括不少个体工商户。
年所得包括哪些,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11项分别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如果11项年收入加起来超过12万,那您可得把申报纳税时间记清楚: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因为倘若不按时申报,将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地税部门提醒,纳税是公民应尽义务,希望自觉申报,别心存侥幸。另外,具体实施细则近日将“出炉”,申报内容、申报程序和申报途径也将进一步明确。(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