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全部认罪
11月29日的开庭,王昭耀完全认罪。 最早报道庭审消息的新华社记者感到非常吃惊,认为王昭耀“认罪态度好,出人意料”。
“原来计划,庭审一天完不成,就推第二天,是两天的打算。”李京生律师对记者说,“开庭前,法官希望我们控辩各方,速度快一点。”
审判长宣布带被告人到庭后,王昭耀被两名警察从法庭的一个专用通道带上来。这个通道比较隐蔽,因此一些媒体记者想利用休庭的机会拍照的打算落了空。王昭耀在两个高大的警察面前,不足1.7米的个头显得非常矮小,一身灰色西装,没打领带,一头黑发在室内光线的照耀下显得有些凌乱,脸色有些憔悴,没戴手铐。
因为开庭速度要快,所以首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语速,要比播音员快一倍。40页、15000多字的起诉书,只用了一个小时。
起诉书指控:王昭耀受贿70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10万余元。对此,王昭耀完全“没有异议”。
起诉书包括五部分内容:王昭耀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指控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指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事实;适用法律。其中,受贿部分是重点。起诉书共40页,受贿部分就占了近37页。
“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激烈。”山东某高校法学院教授对记者说,“对公诉人的指控,王昭耀只用四个字来回答,那就是‘没有异议’。”
这位教授还带了两名学生来参加旁听,其中一个感觉“没意思”,竟然提前走了。
公诉人举证,第一个行贿人是陆某。陆11次向王昭耀行贿7.9万元,随着王昭耀职务的升迁,行贿人的职务也跟着升迁。王昭耀由阜阳地委书记升任安徽省副省长、安徽省委副书记,陆某也由一名科级干部升迁为县委书记。
对此指控,王昭耀和律师皆“没有异议”。
安徽某厅处级干部王某,瞄准了副厅长的位置,送给王昭耀25万元后,如愿以偿;某人事局长想兼任组织部副部长,送给王昭耀6万元,结果“心想事成”;孟某多年担任公安局副局长,一心想“扶正”,利用王昭耀来视察的机会,在宾馆里送上11万元,多年梦想实现;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县长武某听到风声,上级要他退居二线,为保住副县长的位子,5次行贿9.5万元,“可以再干一届”;侯某自1995年结识了王昭耀后,每年的“两节”(春节和中秋节)都要给王昭耀送礼,至2005年,行贿24次,合计30多万元,侯的仕途一路绿灯,由副县级升到地级市的常委;某民营企业家事业有成,想戴顶官帽,“意思”了28万元,终于当上了某市政协主席,成了“红顶商人”。
在44名行贿人中,有30人行贿的目的是为了买官,行贿数额达300多万元。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王昭耀很坦诚地说:在人事安排上,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举手之劳,所以感觉收点钱心安理得。从王的履历上看,1993年他就离开阜阳到省里任职,但他却一直插手阜阳的人事安排。
当指控到810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时,王昭耀表示“确实记不清了”,因为,钱财都由妻子冯继英掌管。
参加旁听的那位教授认为,王昭耀认罪态度好,是想争取宽大处理。这里有前车之鉴,譬如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也是济南中院审理的,他受贿517万元被判处死刑,就有拒不认罪的因素;而同期的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虽然受贿1800多万元,但因检举立功、主动交代问题,而被判处死缓。
(责任编辑:魏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