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一些具体问题,记者走访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有关方面负责人。
问: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城市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有不少个人不清楚自己的年所得是否达到12万元。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年所得有没有12万元呢?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当年取得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认真记录各项收入信息,按规定于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全部所得”。因此,纳税人应当对自己的收入情况予以掌握。对通过代扣代缴方式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向扣缴义务人了解相关个人收入及纳税信息。
问:自行纳税申报是否以个人为单位?是否综合考虑家庭的因素?对于房屋买卖、租赁方面取得的所得,是以家庭为单位获得的,在个人申报所得时如何计算?
答: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是以个人为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目前尚没有综合考虑家庭因素。对于房屋买卖、租赁方面取得的收入,由于财产转让、财产租赁所得都是适用20%的比例税率,因此,由家庭中的任何人来申报,都不影响征纳双方的关系。但是《办法》出台后,赋予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法律义务。因此,对于纳税人取得房屋买卖、租赁方面所得的,确认是谁的应税所得、谁是纳税人,将直接影响纳税人的年所得,决定着纳税人是否需要自行申报。
问:自行申报个人所得金额是税前还是税后?
答:是按照税前所得进行自行申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中,“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其他各项所得均以毛收入额来计算“年所得”。
问:既然各个单位已经为员工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个人再次申报的意义何在?
答: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前,法律上没有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因此,在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税法,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这样做,一是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二是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三是有利于加强分析比对,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是有利于为下一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问:是否会采取类似北京的做法,由地税机关根据情况,提醒未及时申报的纳税人,或不清楚已符合年所得12万元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
答: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广东省地税机关会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向重点纳税人群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提醒。但是,提醒只是税务机关服务措施之一,纳税人无论是否收到税务机关的提醒,都须及时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问:自行申报后的纳税渠道或者程序如何?
答: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后的纳税渠道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地税机关正在抓紧制定相关的征管流程,近期将向社会公布。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要如何自行申报?到何处申报?
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时,只需要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地点应区别不同情况确定。
问:自行申报纳税人从何处下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广东省税务机关税务咨询电话号码是多少?
答:自行申报纳税人可以从广东地税门户网站上(https://www.gdltax.gov.cn)下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广东地税机关的税务咨询电话号码是:12366。
(鞠青 永清 茵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