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12月10日电记者何勇今天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今年年底之前,辽宁中小学教职工将基本完成聘用合同的签约工作。这意味着,全省30余万中小学教师告别“铁饭碗”,实行“学校聘教师,教师选学校”的用人格局,教育系统“一次分配定终身、一个身份约束人”的用人格局将彻底打破。 据悉,一次性在全省中小学实行教师聘用制,这在全国还不多见。
据介绍,目前辽宁教育系统新进的从业人员已采用聘用制度,但实行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占大多数的老教职工依然端着“铁饭碗”,吃着“大锅饭”。
辽宁目前推行的人员聘用制,就是通过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现中小学教职员工由行政任用关系向聘用关系转变。也就是说,各学校在核定编制内人员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学校和教职工的人事关系,明确学校和教职工的义务和权利。通过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由“国家用人”转向“单位用人”;学校的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学校在岗位设置上由“以人定岗”向“以岗定人”转变。
有关负责人认为,实行人员聘用制后,全省教育系统将形成一个大人才市场,使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不仅学校有选择教师的权利,老师也可选择学校、岗位、科目,既可以实现教师合理的区域性流动,优化学校的教师结构,也会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保证教师队伍的素质,工作平庸的教师将很难再混下去。
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将对落聘教师实施待岗培训学习,若通过学习仍然未受到学校“青睐”,将被淘汰出教育系统,“让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师高高兴兴上岗,让素质低、能力差的教师服服气气下岗。”
实行聘用制度后,教师的收入将与业绩挂钩,适当拉开分配档次,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目前,辽宁省人事厅正会同教育厅制定出符合辽宁省中小学工作需要的行业岗位设置办法,核定学校各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和同类岗位的层次等级,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总体上将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教师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低职高聘。
也有教师担心“学校聘教师、教师选学校”的用人格局一旦形成,一定区域内优秀的教师资源将逐渐向办学条件好且收入较高的学校集中,“名师汇名校”,必然引起学校的两极分化,加剧不同学校之间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此外,教学工作是一项连续性较强的工作,要求教师队伍保持相对的稳定。教师、尤其是优秀教师的频繁流动,会不会影响教学,也值得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