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广州日报》报道,前些天,北京房山区跑运输的佟喜开车出了点事故,车坏在了路上。第二天一早,佟喜再次来到事故发生地时,发现自己的车已经被拖到停车场,拖车公司向他收取高达1.4万元的拖车费。
从出事地点到停车场,佟喜的车被拖距离也就20多公里,在这个过程中,拖车公司付出的汽油费、车辆磨损、折旧费、人力费等费用不会太多,却要收取高达1.4万元的拖车费,这明摆着是暴利。 何况,佟喜的小货车车价不过2万元。
然而,这事儿明明有猫腻,却怪不得任何人。北京市交管局事故处的工作人员说,通知拖车公司尽快将事故车拖离现场是他们的工作惯例,至于收费高,那是拖车公司的事情,归物价部门管。拖车公司则振振有词地说,他们是明码标价,墙上的价目表写得清清楚楚,吊车和平板拖车启动各收5000元,每公里还都要加收50元,两项相加就是1.4万元,还不算7天的停车费呢!物价局回答更干脆,国家没有对拖车费作出明确规定,各个企业自行定价。
那么,究竟谁才是“暴利拖车”的罪魁祸首呢?试想,如果拖车行业能够打破垄断,允许竞争存在,谁的价钱低,谁的服务好,谁就获得服务权,还有拖车公司敢漫天要价吗?要是物价局能够在认真核算的基础上,对拖车业进行利润限制,暴利还能产生吗……显然,垄断及垄断背后的权力影子,才是“拖车暴利”产生的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