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张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江北女人花纤体美容会所做了美容后,皮肤过敏,要求退款遭拒绝。
张说,今年11月3日,她花了2000元在该会所办了一张美容月卡,使用蔓缇姿舒敏系列的保湿产品,回家后脸便过敏发红,她将情况告诉了美容师。 11月15日,她再次来到会所,美容师针对她的皮肤改用了低敏产品,回家后脸仍然过敏。11月29日,美容师又为她换用了美时美刻生物美酶护肤品,回家后脸上长满了红疙瘩,至今未消失。
张皮肤反复过敏,且程度越来越重,她不愿继续使用该会所的产品,要求退款,未果。
该会所的老板刘女士说,皮肤过敏的原因很多,张女士在会所美容时皮肤并没过敏,回家后才出现问题,这不能排除可能是空气污染、饮食不当或使用其他化妆品所致。她称,顾客可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我一定会退款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否则,不会退款。”
对此,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唐用强律师认为,美容会所应当退款。唐说,即使产品质量没问题,但由于顾客有个体差异,也可能出现过敏反应,而顾客花钱美容的目的没达到,就可以提出退款要求。(记者胡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