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黄青文记者陈耿)12月8日上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流动法庭下到加茂镇加答村委会,设庭审理一起涉及当地黎族村民土地纠纷的案件(见下图,特约记者黄青文摄)。
法院首次下村审案,黎胞们都想看个究竟,一大早便骑着摩托车赶到村委会所在地等候。
上午9时30分,流动法庭正式开庭审理。原告是加答村委会石便村小组,被告为该村的黄开民等4位村民。
据了解,2004年通过土地确权,县里将原来加茂镇经济场的53亩土地划分给石便村小组,但该村村民黄开民等4人没有通过村民小组的同意,擅自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于是,村小组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回侵占的集体土地,并恢复原状。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几道程序,法官没有当庭判决,而是进行法律解释和引导,耐心细致地做原告、被告的思想工作。近2个小时的审理,村里村外的100多名黎族群众顶着烈日看得全神贯注,听得津津有味。
带队下村的保亭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臣兰说:“流动法庭进乡村,目的是让群众了解庭审的程序,对当地百姓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