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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天津12月9日电记者傲腾报道:天津市在部分农村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明年起在全市农村全面实施这项制度。
天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农村集体、个人三方筹措,其中60%的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明年起,天津市财政将每年拿出3亿元用于实施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全市300多万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参加新型合作医疗。
天津还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乡镇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机构医疗诊治水平和服务水平。明年,全市将完成农村现有114所乡镇卫生院的改扩建、154所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配置更换。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