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李剑军、通讯员古风)7日,谷城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谷城一中原校长刘大志等9名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事实。
通报称,谷城一中原党委书记、校长刘大志在任校长期间,在学校语音教室、住宅楼建设和学校达标购书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次收受他人贿赂28万元,县法院近期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