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镇远县青溪镇卫生院和镇远县羊场镇中心卫生院在医药购销活动中分别接受供货方回扣1.5万余元和3600余元,近日被镇远县工商部门依法以商业贿赂案件论处,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1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镇远县工商局在开展对药品、医疗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依法分别提取了两卫生院账务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医药购销过程中涉嫌收受商业贿赂。
经查实,镇远县青溪镇卫生院在医药购销活动中接受供货方回扣15016元;镇远县羊场镇中心卫生院在医药购销活动中接受供货方回扣36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