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到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阐述,再到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党不断地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近年来,海南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精神,积极研究和着力解决影响海南社会和谐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有力推动了和谐海南的构建。“双大战略”、“文明生态村”、“教育优先”、“扶贫攻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平安海南”……这一串关键词串起来的是一个个和谐发展的海南亮点。
亮点一
双大战略: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内生动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海南紧紧牵住“发展”这个“牛鼻子”。
在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原则下,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的“双大战略”,经济实现了从恢复性增长逐渐向健康、平稳、较快增长转变。
海南是一个欠发达地区,构建和谐社会最基础、最紧迫的任务是加快发展。然而,在基础差、底子薄的起点上,海南要“破茧成蝶”,选择的发展模式就必须紧密结合海南省情。“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战略以大项目支撑大产业、以大产业支撑扩张海南经济总量、提升质量,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则是海南加快发展的最佳路径选择。
近年来,我省先后引进了中石化、中海油、一汽集团、华能集团、中信集团、国电集团、南方电网等一批知名大公司、大集团,并依托港口集中布局,加快西部工业走廊建设,形成了天然气与天然气化工、炼油与石油化工、林浆纸一体化、汽车制造及配件、生物制药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支柱产业。在引进大型工业项目的同时,我省还引进了一批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农业、旅游产业项目,加速了海南农业和旅游产业升级。
目前,140万吨尿素、100万吨纸浆、800万吨炼油、60万吨甲醇等一批大项目相继建成投产;海汽15万台发动机、嘉盛8万吨苯乙烯、海口药谷二期等一批大项目进展顺利,即将在下半年竣工投产;福耀浮法玻璃一期、神州半岛旅游区等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这样一批又一批大项目不断地推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大大增强。
由于大企业、大项目具有很强的实力和能力,“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可以有效防止走“家家点火、村村冒烟、处处污染”的老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却保护了海南优美的环境,可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佳途径。
亮点二
文明生态村:建设海南新农村的综合载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海南从“文明生态村”破题。
早在1999年2月,我省率先在全国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目标,把保护和建设海南优良的生态环境,当作一项福泽后代的重要事业纳入发展格局,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2000年开始,结合生态建设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我省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了以“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
经过几年的实践,文明生态村这棵幼苗已是枝繁叶茂,创建活动不仅大大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面貌,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还明显提高了农民的文明程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给我省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海南经验不仅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并获得向全国推广。
今年2月,来我省调研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指出,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是海南省委、省政府从海南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海南的特点出发,从海南的优势出发,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创举,是农村工作的一个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他特别指出,海南的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完全符合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和目标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新时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要用中央提出的建设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深化文明生态村建设,把文明生态村建设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
如今,文明生态村已如燎原星火,在琼岛大地遍地开花。截止今年8月,全省已累计投入资金7.1亿元,建成文明生态村近7000个,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30.1%。省委已经明确提出,把文明生态村创建作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综合载体,坚持抓下去,坚持依托生态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增创发展新优势。
亮步三
教育优先:孩子上学一个也不能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海南把教育摆上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本届政府六大工作目标之一,教育事业获得前所未有的优先发展地位。
200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农村教育十年(2004-2013年)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了优先保证教育经费投入的措施。为确保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省政府还建立了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和评估制度,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对农村和城镇困难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对少数民族寄宿班学生补助生活费。从2005年起,我省开始实行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收杂费,为此,省、市县共投入6.47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46亿元。从2003年起,先后对少数民族市县和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此,省、市县财政共投入资金1.7亿元,受惠学生达160多万人。从2003年起,累计安排2337万元用于补助农村寄宿生生活费。市县政府都普遍设立了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专项资金,确保让每个孩子都上得起学。从2005年起我省开始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攻坚计划,利用两年的时间,集中力量消除中小学危房,彻底改善中小学教育条件。为此,全省将投入资金3.22亿元,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38.25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投资3.12亿元,新建、扩建校舍面积48万平方米,已有15个市县全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剩下的市县也将于今年底前全部完成。
此外,重视解决贫困地区教师工资低的问题。从2004年10月1日起,我省决定对实发工资尚未达到“海南工资标准”的市县在编教师工资标准调整到统一水平,海南实行“一省一工资标准”。2005年又进一步扩大范围,实现了全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一调整到“海南统一加浮动70%”的水平。目前,全省拉平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后农村教师平均工资达1438元,比拉平前增加了近430元,增长幅度近42%。
亮点四
扶贫攻坚:帮贫扶困谋共同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海南把“扶贫攻坚”当作平衡区域发展的实战。
在海南18个市县中,共有11个贫困市县,其中国定贫困县5个,省定贫困县6个。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有贫困人口58.8万人,约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2%,其中11个贫困市县贫困人口数为42万人,约占11个市县总人口的20.4%,占全省贫困人口总数量的78.2%。不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早日实现小康,海南真正全面小康就不可能实现,没有这些贫困地区的老百姓真正脱贫,海南社会也不可能和谐。
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加大对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通过用足用好少数民族政策和西部政策,进一步完善“三集中”扶贫和“联手扶贫”机制,逐步建立中部生态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我省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努力促进全省地区间的协调发展。
2005年省政府7位正副省长亲自带队,历时3个月深入11个贫困市县全面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从三个方面寻求突破: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对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起关键作用的水利、道路、城镇供水和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市县财政转移支付的激励机制;整合各项资金和扶贫资源,实施集中突破。2005年,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55.9亿元,2006年安排转移支付预算67.1亿元,比上年增长27.1%,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投入共11.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投入7.9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06亿元。平均每年投入扶贫资金2.31亿元,年均递增14.11%。2006年到目前为止,中央财政下达我省财政扶贫资金1.9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3500万元。另外2001年以来,全省联手扶贫单位共派出干部4667人次轮流常驻帮扶点,累计引进和投入资金1.5亿元。
通过大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5年来,全省共解决104万人行路难、83万人饮水难问题,其中扶持修建乡村道路2208公里、桥梁(涵洞)1149座,建饮水工程1186宗,建设水利工程67宗。贫困地区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2001年以来,扶持改造茅草房4.7万户,建沼气池5.9万个,实现行政村通广播电视和电话,电视入户率达到70%以上,群众基本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组织376户1701人实行易地搬迁扶贫。
此外,5年来,全省共扶持贫困村农户种植、管理经济作物和热带水果78.6万亩;扶持饲养畜禽81.5万头(只);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1875期,培训农民15万多人次;2001―2005年全省通过多种渠道对贫困农民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6.5万人,占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0.1%。2006年1―7月,全省贫困地区举办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79期,共培训7418人,完成年度转移培训任务的61.9%,转移就业6183人,就业率达83.4%。
亮点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心工程让农民直接受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海南比全国提前两年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程,是一项让农民直接受益的民心工程。我省2003年12月1日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省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各市县(区)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各乡镇成立了管理小组,进行强力推动。两年多来,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都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国家部署要求提前两年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截止2006年7月1日,全省总体参合率72.35%。全省已有28.05万人次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含住院、门诊、体检及其它),补偿金总额达4604.53万元,其中有185人获得了万元以上的大额住院医药费补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平均每人次报销772.38元,平均住院报销费用占住院实际发生医药费用达31.23%(全国为23.2%),其中今年7月1日启动报销补偿的陵水、琼中、保亭、临高、儋州、文昌、万宁、乐东、白沙等9个市县,首月报销比例达到了42.72%。
从2006年1月1日开始,省本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年均补助标准调高了一倍,国贫县从10元调到20元,省贫县从8元调到16元,一般市县从6元调到12元。目前,各市县年人均筹资水平已从2005年的36元至38元提高到52元至70元,县乡两级定点医院补偿比例由原来的40%至50%提高到45%至75%,封顶线也由6千元至8千元提高1万元至1.6万元。补助标准的调高,让农民获得更大的实惠。
此外,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全省联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国家投资和省财政补助,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和“全省网络互联,统一建设平台,数据集中管理,市县单元运行”的模式,将全省作为一个单元规划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并从省一直联网到市县、乡镇。目前,已有7个市县和洋浦开发区开始应用这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乡一级参合农民的基本资料、资金帐目全部上网,一网了然,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计划2007年实现全省应用这一系统进行管理。
同时,加大了农村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力度。2004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卫生院建设资金9748万元。各市县也配套安排了一些资金改善农村基层卫生医疗条件。目前,全省308个乡镇卫生院已经改造完了263个。到2007年年底前,所有乡镇卫生院将全部改造完。
亮点六
城乡低保: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保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海南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近年来,我省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努力、尽快建立一个广覆盖、低水平、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制。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尽可能把与老百姓利益关系密切的一些保障制度加快建立起来,以后再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标准。
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扎实推进。今年省级财政投入近3000万元,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15.4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农村“五保户”全部实行了由地方财政转移支付供养。截止2006年9月底,新增保障人数56548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为66.67元/月,其中,海口市93元/月,三亚市90元/月,东方市80元/月,文昌市、万宁市70元/月,澄迈县67元/月,陵水县、白沙县65元/月,五指山市、琼海市、儋州市、定安县、屯昌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保亭县、琼中县等10个市县60元/月。
城市低保工作做到了分类施保,实现了应保尽保。截止8月底,全省纳入城市低保共70224户、155846人,累计资金支出3581.95万元,人月均低保标准为132元,其中海口市221元,三亚市220元,洋浦160元,儋州市、万宁市156元,文昌市、琼海市、东方市130元,乐东县、保亭县120元,澄迈县118元,陵水县115元,白沙县113元,琼中县110元,定安县109元,屯昌县105元,昌江县104元,五指山市、临高县100元。全省人月均补差额为55.59元。
此外,全省有15个市县设置了低保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其中部分市县还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民政办,配备了1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省有17个市县出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亮点七
“平安海南”:维护稳定,为发展保驾护航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海南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和平安的社会环境。
维护社会稳定,是地方党委政府的第一责任。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连续六年实现了在敏感时期、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全省无重大政治事件、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无集体进京上访事件的三个“零记录”,努力打造“平安海南”,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平安的社会环境。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任务、目标、责任下沉到部门、单位和具体人员,对维稳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干部启动了问责制。省和市县两级建立了解决影响稳定突出问题的挂牌督办制度,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两次对全省重大矛盾纠纷及不安定事端苗头进行排查分析。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重点整治了农村土地纠纷,妥善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和其他军队退役人员的生活待遇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政法系统主要领导亲自接待群众上访活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也多次受到中央领导和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和表扬。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办法和途径,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民间调解的力量,综合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等手段,加强市县、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一般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此外,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赌博、毒品犯罪等专项行动。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和行政首长问责制,深入开展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安全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我省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3.6%,群众安全感系数连续3年超过九成。
新闻回眸
海南省委“构建和谐海南”理论研讨会
2005年8月28日至30日,海南省委专门召开了以构建和谐海南为主题的理论研讨会。省直各部门领导、各市县领导、中央驻琼有关单位领导及部分专家学者共10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与会者围绕构建和谐海南的会议主题,理论联系实际,热烈地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汪啸风作了《构建和谐海南的主要任务》的主题发言,省委副书记、省长卫留成作了《积极探索和把握加快海南发展的规律 不断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的重要讲话。
汪啸风的主题发言紧密联系海南的省情和发展实际,系统地阐述了构建和谐海南的总体布局和“四位一体”的主要任务。他指出,构建和谐海南主要任务,一是要努力发展社会先进生产力,为构建和谐海南夯实物质基础。二是要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构建和谐海南提供政治保障。三是要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海南提供精神支撑。四是要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为构建和谐海南创造稳定的社会条件。
卫留成的讲话则侧重于如何夯实构建和谐海南的物质基础的角度,他指出,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正处于工业化的初始阶段,这一基本省情决定了加快经济发展对于海南构建和谐社会更具有特殊的、重要的意义。加快克服当前我省经济社会生活中“不和谐”的音符,提高政府的调控能力,不断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就要始终坚持加快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会议期间,研讨会共收到86篇论文,内容几乎涉及构建和谐海南方方面面的工作。通过理论研讨,海南省四套班子成员及各市县、省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深化了对建设和谐社会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指导,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和谐海南的主要任务,形成了以发展求和谐、以为民求和谐、以法治求和谐、以公平求和谐的构建思路,全省上下的思想更加统一、认识更加明确。(《今日海南》授权人民网发布,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