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双特困户居住,租金每平方米1元,以中小户型为主,预计明年底交付新快报讯(记者黄颖)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金沙洲新社区建成后将有约4000套中小户型住房作为廉租房,供广州双特困户居住。今年5月,广州市投入15亿元,选址金沙洲建大型的新社区。 该小区位于金沙洲居住新城E区,总用地面积为18.89公顷。根据相关规划,总建筑面积37.78万平方米,拟安排居住人口5000余户。市国土房管局昨日更透露了相关信息,其中的4000套住房将作为廉租房,供双特困户居住。房屋以中小户型为主,90平方米以下房屋占房屋总量的90%以上。据了解,广州市要在2007年底前全部解决目前统计在册的5643户人均住房10平方米以下的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该批房屋是主要的廉租房房源。另外,双特困户也可选择租赁住房补贴方式,就近租赁房屋,就近入学,就近上班。该金沙洲新社区项目,目前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施工单位业已进场施工,预计最快在明年底能交付使用。
租住廉租房有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双特困户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1元的廉租房保障政策。(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2)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3)无住房及租住私房(不含有赡养关系的借住、租住关系)的家庭(以上合称无房户),以及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家庭。
廉租房不能永久居住
据了解,双特困户入住的廉租房并不是永久租住的。双特困户入住廉租房后,广州市相关政府部门将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在每年3月对双特困户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租住。经济条件转好,已不再符合租住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应按规定腾退廉租住房。暂时不能腾退的家庭,给予1年的过渡期,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每月3.5元/平方米交租,超过1年的按每月13.5元/平方米交租。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腾退户,可以申请购买原租赁的租赁房或购买广州市其他地点的经济适用住房。
双特困户减免部分费用
据了解,根据穗府〔1999〕63号《关于减轻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消费性开支负担的通知》,市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部分消费性收费,如治安联防费、卫生清洁费、污水处理费、煤气管理维护费等适当予以了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