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认为业主侵犯其公司名誉权,要求业主赔偿100元
目前,家住南山区华侨城一小区的蒋先生因为悬挂横幅而惹上了官司。小区开发商认为蒋先生在维权过程中挂横幅影响了其公司的名誉,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蒋先生撤下横幅并赔偿100元。 一个横幅为何会招来一场官司呢?昨日,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架空层变水泵房惹恼业主
2004年,蒋先生购买了深圳华侨城一知名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小区的一套住房,但在入住后蒋先生发现了令他不满意的地方。其中,原本一楼的架空层部分被开发商改变了用途,成了一个大型水泵房,其噪音让蒋先生难以容忍。
蒋先生说,根据最初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蒋先生购买楼房的一楼为架空层。但是当蒋先生一家入住后却发现,架空层不见了,开发商将架空层改建成了水泵房,三台巨大的水泵安装在了架空层内,强烈的低频噪音让住在二楼的蒋先生一家难以忍受。除了水泵房之外,蒋先生还发现他家前面的小区会所被开发商出租给了一家酒楼,原本安静的小区也变成了停车场,每天车水马龙让其不堪滋扰。为此,蒋先生先后向深圳市城管、环保等部门投诉,并多次致函开发商进行协商,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个人行为惹上民事官司
由于迟迟不见有关部门查处,今年2月以来,蒋先生在自家楼房外墙、阳台外立面悬挂了横幅,指责开发商侵犯了他的权益。今年5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蒋先生撤下横幅,并赔偿名誉损失100元。
该公司在起诉状中指出,蒋先生所挂的横幅内容,对该公司名誉有严重影响。对于蒋先生反映的问题,他们公司已认真对待、积极处理并已基本得到解决,双方仅仅是对某些细节问题还存在争议。对于蒋先生横幅中的描述,公司认为:“是对事实的歪曲,是对争议不负责任的夸大,极易使人产生原告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全不合格且原告拒绝处理的误解,是对原告名誉的诋毁、损害。”
公司在起诉书中还提到,涉事小区规划为商住性质的半开放小区,横幅所面向的为公共区域,造成了该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另外,今年7月,蒋先生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反诉申请,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拆除水泵,恢复架空层等行为,但被法院驳回。
今年10月9日,深圳市规划局向蒋先生等业主就其小区架空层、会所被改变功能的投诉作出了回复,在复函中,规划部门认定蒋先生家一楼架空层更改为水泵房的行为属于违法建设,应由辖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反诉被驳回后,蒋先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但是由于市规划部门已作出了明确答复,为了不影响下一步可能的查处行动,蒋先生撤回了上诉申请。目前,关于公司告其侵权的民事诉讼还在审理当中。(记者刘春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