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贫苦农民出身的王昭耀,在副省级岗位上工作了13年,官至安徽省“三把手”。在16年的时间内,他先后收受44人给予的贿赂共计294次,合计704万元,另有810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涉案1514万元。 11月29日,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王昭耀全部认罪,并愿意现身说法,警示广大干部,争做从宽处理的典型。
案发前早有预感
“王昭耀案件什么时候宣判,还没定下来。”12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刘长立告诉记者。刘长立是王昭耀案的审判长。据王昭耀专案组一位人士介绍,其实早在2003年11月,中纪委就已经掌握了王昭耀受贿犯罪的事实,并进行了外围调查。当时,王昭耀也有预感,并开始将钱财转移,还将一部分钱退还行贿人。退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行贿人的请托没有给办成的,或者行贿数额大,而请托的事情较小;二是行贿人可能使用公款行贿,或者可能使用赃款行贿的。因为这两个方面的行贿人容易出问题。王昭耀和妻子冯继英商量后,列了一个退还名单,让妻子、女儿等人出面,对10多名行贿人进行了退还。但退还是不彻底的,举个例子,就是“行贿人送了5万元,退还了两万元”。
窝案演变成串案
据起诉书透露,王昭耀案发源于阜阳发生的腐败窝案。其中有一个人物比较关键,他就是安徽利源集团总裁贺文俊,一个“使阜阳政界动荡不安的人”。这位贺总裁,是一位“行贿大户”,原来是阜阳的一名个体户,靠卖食品起家,后来转向房地产。贺文俊看到不少人靠关系低价拿到地皮后一转手就大发横财,就找到时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的王昭耀,行贿38万元,拿到了阜阳市中心120亩土地的使用权。贺文俊不光向王昭耀行贿,还向多人行贿。因此,在关于一些官员的起诉书、判决书上,贺文俊的名字赫然醒目,但都是另案处理。还有一名行贿人叫栗广龄,原涡阳县副县长,24次行贿王昭耀,共计32.5万元。行贿前,栗只是涡阳县店集乡一名副科级干部,行贿后先是升任乡长、镇长,后来当上了副县长。行贿的钱哪里来的?行贿买官,当官后靠受贿敛财,是买官卖官的一般规律。去年底,因检举立功,栗广龄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检举省部级干部违法犯罪可以立功,减轻处罚。”一位参与查办阜阳窝案的检察官对记者说,“在查办阜阳窝案时发现,有些官员为了从轻或减轻处罚,往往会检举揭发更高级别的官员违法犯罪事实。结果,许多窝案又演变成了串案,案件纵横交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主动交代受贿问题
这位检察官举例说,有“安徽第一贪”之称的原安徽双轮集团董事长、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刘俊卿,受贿196次,共计17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880多万元,被侦查机关扣押的财产达到了4000多万元。为了保命,刘俊卿一口气检举了25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其中23件已被移交有关部门查处。今年9月6日,鉴于刘俊卿有检举立功等从轻情节,安徽宣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刘俊卿死缓。据记者了解,中纪委“双规”时,已经掌握了王昭耀受贿165万元的犯罪事实。随着调查的深入,特别是扣押了王昭耀1728万元的财产后,王昭耀感觉只有坦白交代一条路了,于是犹如竹筒倒豆子,陆续交代了许多中纪委还没有掌握的受贿事实。据统计,704万元的受贿款中,有80%是王昭耀主动交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