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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降价空间
百姓用电会不会“一改就涨”?(图)
11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最终敲定了“十一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三大主要任务。(一)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逐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二)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实行有利于节能环保的电价政策。(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健全电力市场监管体制。其中,破解厂网分开遗留问题成为首要的任务。 会议强调,“十一五”期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十一五”时期要抓住电力供需矛盾缓解的有利时机,巩固已有改革成果,把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向深入,重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制建设,转变电力工业增长方式,促使电力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促进电力行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和安全运行,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电价机制还需完善细则
针对老百姓对于电价可能会因改革而上涨产生的忧虑,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成章表示,关于如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方面,还需要制定更加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
业内人士指出,在《意见》提出的三大任务中,除了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在电价机制方面,国家发改委今年推出了差别电价政策、按照节能环保原则实施电力调度等系列举措,北京、湖南等地还开始了民用电实行峰谷电价的试点。这说明“十一五”期间的电改大幕已经拉开。
北京市发改委11月3日发布消息,曾于今年7月1日起取消的冬季电采暖用户低谷电价政策,将继续实施到2009年11月。即从今冬采暖季开始,未来三年内,北京市电采暖用户冬季采暖电费仍将实行峰谷电价的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与居民峰谷试点电价相同。
而在今年6月30日开始的电价调整中,北京市普通居民电价从0.48元/度调整为0.4883元/度,并在东西城部分平房院居民中试点峰谷电价。为配合试点,北京市曾取消了冬季电采暖用户低谷电价政策,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全市统一电价,同时按北京市政管委等12部门制定的《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进行补贴。
百姓用电仍有降价的空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世楫认为,电力体制改革后,由于发电环节引入竞争,在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的形势下,百姓用电会有降价的空间。
原因一是发电成本降低。目前,电厂投资的成本已大幅下降。过去建燃煤电厂每千瓦需5000元建设成本,现在降到3000多元。大量的社会资本投资电力,使我国正在成功解决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电力投资短缺的难题。特别是近几年大量电厂将陆续投产,明年将不再缺电。
另外,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电价,原则上以成本为基础,政府在电价改革和电价监管方面大有可为。目前我国电价在国际上比起来,不是最贵也不便宜。电力体制改革到位后,电价的形成机制会更合理,政府对电价的监管会更有效,特别是对哪些成本可以记入电价会更清楚和透明。
编后:不管普通百姓用电的价格是降还是涨,透明最重要。只要电力公司供电时,不要动不动就让老百姓签署“霸王条款”;只要价格听证会不要动不动就成为“茶话会”,“一听就涨”;只要政府相关部门真正肩负起监管和服务的职责,真正做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老百姓就能理解。这样,相关部门和公众之间,也就不会成为矛盾的两端,这样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延伸阅读: (责任编辑:宛振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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