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警方有关负责人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开处理涉黄者“不能说是违法”
针对11月29日公开处理涉黄人员引起的争议,《中国青年报》今日刊出对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有关负责人的采访。 这位负责人指出,对涉黄人员进行公开处理“不能说是违法”。
这位负责人说,首先,综合治理是一项国策,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的职能。警力有限,任务繁重,会根据不同时期,安排不同工作重点。深圳警方对该市上沙、下沙、沙嘴等地的涉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打击从来没有间断过,此次是为期60日的大扫黄行动,重点打击“三沙”地区发廊、美容美发厅、小型足浴、出租屋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的公开处理的形式,出发点是好的,效果也是不错的。打击违法犯罪要讲求震慑教育作用,此次打击涉黄公开处理大会是在案件发生地召开的,对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广大群众,消除地区影响有一定作用。
第三,公开处理是否违法在法律界定上不是很清楚,不能说这是违法。此次打击涉黄案件的形式并非他们首创,也并非有人所说的属于“文革”遗风。事实上,从土改运动就开始采取公开处理的形式,现在的“打假”、打击偷税漏税、打击“黄牛党”(票贩子)还在一直沿用这种做法。公开处理前,考虑到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警方专门统一了服装,让当事人戴上了口罩;在公开处理路线上,采取了点到点的方式,安排他们乘车到达公开处理地点,并没有游街。当天也只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治安处罚,不存在公安单方面定罪的事实。
这位负责人强调,在文明执法方式上,还有进一步探讨研究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