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市场报】
潇洒”小老板重婚获刑一年
作者:建业 文新 瑞平 雷强
市场报讯
发生婚外恋生有一女后,凤阳县的个体小老板陆某干脆将情人母女俩接到家中生活,“潇洒”地过起了一夫二妻的生活。 日前,凤阳县法院以重婚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一年。
家住凤阳县黄泥铺镇的陆某于1986年与妻子代凤(化名)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头脑灵活的陆某还经营着一个小饲料厂和一个养猪场。2004年秋天,陆某与在其饲料厂打工的当地女青年万慧(化名)的交往中发生婚外情。2005年春节期间,万慧告诉陆某自己怀孕了,并要求陆某与妻子离婚后正式娶她。2005年2月,代凤与陆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万慧在向自己父母提出要与陆某结婚时遭到父母的坚决反对。万慧和父母闹翻后,索性就在陆某家住下。三个多月后,黄泥铺镇政府知道万慧怀孕,遂由镇计生干部前往了解情况。万慧担心会给陆某带来麻烦,便离开陆家。2005年8月2日,经亲友说和,陆某与代凤办理了复婚手续。10月,生下女儿的万慧带着孩子又回到陆某家中。陆某将万慧安排在饲料厂的楼上住下,“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公然过着一夫二妻的“潇洒”生活。邻居都知道陆老板找了一个漂亮的“小老婆”,而且还生了一个女儿,在当地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