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近日启动,据有关部门披露,此次工资改革中,教师工资上涨幅度最大。北京市已经将教师工资的规范列入该市“十一五”教育规划,规范后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将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教师工资上涨幅度最大”,“规范后的教师工资将不低于公务员”,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兴奋的消息啊。 记得在去年11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重申了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初明确的一个目标,即全国教师的平均工资要基本等于公务员的工资,住房平均面积要基本接近和等于公务员的平均住房面积。国家在十多年前就明确的目标,经过有关方面的不断“重申”、努力,现在看来终于有望变成现实了,呵呵。
然而,直觉和经验似乎又都告诉我们,对此不能盲目乐观。须知教师要涨工资,公务员也要涨工资,虽然教师工资在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中“上涨幅度最大”,但公务员工资不属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是教师工资涨幅大,还是公务员工资涨幅更大,目前尚不得而知,更何况教师工资原本普遍比公务员低,因此,此次教师工资上涨、规范之后,到底能否达到“不低于公务员”的水平,谁也没有十分的把握。
根据国家人事部的统计,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报考与计划录取比例为37∶1,报名人数与录取比例均创下历史新高。2006年报考与计划录取比例为48.6∶1,报名人数与录取比例均再创新高。2007年报考与录取的比例约为42∶1,比2006年略有下降,但报名人数仍在继续以“井喷”之势攀升。种种迹象表明,公务员考试正在无可争辩地成为竞争最为激烈的“中国第一考”,公务员正在成为中国最热门、最抢手的职业。反观中国教师群体的现状,以及教师职业在社会上的竞争程度,不难看出教师职业与公务员职业之间的冷热态势。
所以,要真正实现十多年前确定的目标,使教师的待遇接近或达到公务员的标准,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必须明确的是,要尽快改善教师的待遇,只能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舍此别无他法。所谓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一个必要的举措,就是要优先安排财力,“先”加大投入以改善教师的待遇,使教师首先在待遇层面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提高教师职业在社会上的竞争程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像报考公务员那样参与教师职位的角逐,通过优胜劣汰增加合格教师的数量,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
“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能否可望而又可即?会不会又一个十年过去之后,我们还在为“教师与公务员同等待遇”的伟大目标大声疾呼?
潘多拉,青年杂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