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并从即日起施行。
该规定明确提出,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 违反规定将给予处分。
该规定同时明确,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人民警察驾驶警车到异地执行职务的,应当遵守有关办案协作的规定。
五类任务外严禁滥用
该规定明确,除执行五类规定任务外,严禁转借警车:
公安机关用于执行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
国家安全机关用于执行侦查任务和其他特殊职务的车辆;
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用于押解罪犯、运送劳教人员的囚车和追缉逃犯的车辆;
人民法院用于押解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囚车、刑场指挥车、法医勘察车和死刑执行车;
人民检察院用于侦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现场勘察车和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囚车。
车型外观制式将统一
规定明确,警车车型将由公安部统一确定。汽车为大、中、小、微型客车和执行紧急救援、现场处置等专门用途的车辆;摩托车为二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
警车应当采用全国统一的外观制式。警车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专用的图形、车徽、编号、汉字“警察”和部门的汉字简称以及英文“POLICE”等要素构成。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部门汉字简称分别为“公安”、“国安”、“司法”和“法院”、“检察”。
五种情形下可用警灯
规定明确,警车执行五类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