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将实施。一场改进机关作风和推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全面展开。10月12日,武汉正式开始在市所有党政机关内,统一推行公款接待用餐公示制度,要求公款用餐中涉及到的费用,必须在单位内部公开。
六禁令规范吃喝
公示制只是武汉规范公务接待“六禁令”之一,刘生华说,只有这样才能在机关内倡导官员做事的文化。
“公示制”是武汉在党政机关中推行公务接待费改革的六项措施之一。这项改革在2005年末开始登场。
“当时,公示是在单位自发进行的,五花八门,如今做了统一。”刘生华是武汉市纪委党风室主任,也是此次改革的直接推行者之一。
“治理公款吃喝,过去中央、省、市出台过一系列规定”,刘生华说,但是一些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款大吃大喝之风仍然屡禁不止。
2005年6月,长期主政东风汽车的苗圩调任武汉市委书记。这位拥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背景的市委书记,在武汉市纪委了解到,武汉市有些干部用公款相互吃请玩乐,甚至跑门子、拉选票,建所谓的“人脉”关系时,当即提出要在全市党政机关倡导“做事的文化,而不是做官的文化”。“所以,我们决定从规范公款吃喝入手。”刘生华说。该市随即成立了“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用餐工作专班”。
2005年11月8日,武汉市《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出台,这项制度规定了武汉同城单位不接待,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6项内容,从而被简称为“六条禁令”。
武汉有近500名干部公开向群众承诺严格执行“六条禁令”。该市层层召开会议,部署执行禁令,并确定了市纪委机关、财政局、工商局、建委、硚口区等10个单位作为首批改革试点单位。
规划局党委副书记何孝齐的皮夹里就有一张黄色塑料牌,上面印制了六条禁令的内容。像这样的“黄牌”,市纪检部门一共印制了1.5万张,下发给每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要求这些干部随身携带,随时提醒。
“现在这张黄牌成了很多干部的‘拒请牌’、‘拒酒牌’。”
明年接待费纳入预算
武汉市明年将从源头上治理和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接待费将试行纳入财政预算。
11月22日,武汉市再次增加了市政府办公厅、民政局等7个市政府直属部门和江岸区球场街、区卫生局等20个区属单位作为第二批接待费改革试点单位。
刘生华说,武汉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务接待费用的控制。目前正在对市直各单位前三年接待费进行摸底调查和综合统计,将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市接待费改革总体方案,出台配套的接待费预算制度。
2007年,武汉市将有14家市政府直属单位进行这方面的试点,它们的接待费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该措施是,首先计算这14家试点单位上报各自预期的2007年接待费总数,再统计2003年至2005年的3年接待费平均数,和这些单位今年1至10月接待费总数,根据这3个数据,市纪委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确定每个单位2007年的接待费预算,最后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接待费纳入财政预算就能从源头上治理和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刘生华说。“这是规范公款接待的一个方向。”
公示只面向单位
由于公款接待费用敏感,武汉市只要求其和单位内部公示满足单位群众的知情权,而非向社会公示。
目前,在武汉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上班的所有公务员,都能通过内部局域网看到,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局里领导们填写的公款用餐公示表。
“一般最先是贴在局办公大楼一层大厅内。”何孝齐说,公示7天后就会撤掉,再要查询就要通过局域网了。
这张“公款接待情况公示表”已在武汉市各党政机关得到统一。
记者在武汉市工商局监察处看到这张空白表格,上面需要填写用餐时详细资料,并需多名领导签字。
该局监察处的吴处长说,2006年该局的公款接待公示主要通过书面简报形式发布到各处室领导处。“但那样,公示范围太小,只有一些处长才能看到。”该处长表示,从明年开始,该处的公款接待将通过内部局域网公示。这样全局职工均可以看到。
武汉市工商局并没有大范围公示。相比市规划局在一楼大厅张贴公示的做法,吴处长有自己的想法:“接待费是党政机关内部事情,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向社会公示。”武汉市监察局党风室副主任章为表示,考虑到公示内容比较敏感,他们并没有要求单位向社会公示公款接待费。
“我们更多的是希望满足单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透明度。”
招待费减少招商数增
余从斌曾是街道办事处主任,接受采访前刚调入市纪委党风室。他说:“一开始我们真很担心这样会不利于招商引资。”往年,宗关街街道办事处全年的公款接待费有30多万。
在“总量控制”下,宗关街办事处2006年一年的总接待费用只有18.5万元。“是往年的61%。”余从斌将18.5万分作两块,6.5万作为招商引资专项接待费用,剩余12万作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金。
每季度经由财务部门统计制表后,还要将接待费用公示表贴在办事处大厅内公示。
该街道办事处提供给记者的一份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统计材料显示,2006年1月至10月,整个办事处共支出预算内公款招待费用7.5万元,与去年同比下降59%。
“治理公款接待并没有开始担心的那样影响招商引资”,余从斌对自己主政街道今年取得的成绩显然很满意,“宗关街全街今年1至10月实现财政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38%,引进500万以上的项目12个,同比增长30%。”
依据来自高层
对于国家的一系列公务接待规范,刘生华觉得这让他们今后开展工作更有依据。
在介绍武汉市一年来的公务接待规范行动时,刘生华显得谨慎,“公款吃喝一直很敏感,我们只希望多做少说”。一个由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引用的数字显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3700亿元。公务接待在公务活动中不可避免,是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国内公务接待消费超标严重,滋生腐败,呈现恶性发展势头。
200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
11月1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反腐倡廉、改进机关作风的一件大事。要求国务院所属部门要带头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当时就有评论认为,一场规范公务接待腐败的行动已经从中国高层开始酝酿。
同时,《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都将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对国家近两个月来,在公务接待方面频频推出的有力措施,刘生华说:“在今后的开展工作中,国家这些措施会让我们觉得更有力量了,也更有依据。”
能否给“不违法的腐败”定罪立法?(“公款吃喝”大家谈)
各级政府规章的出台,对遏制公款吃喝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利用党纪、政纪来约束公款消费行为,这些措施也有明显的局限性,缺乏长远的稳定性、操作性。
2005年5月中旬,北京律师韩传华向外界发布了他花3个月时间拟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票据管理法”,希望通过这部立法建议,不仅可以遏制公款吃喝,还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人的社交方式。
韩传华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曾说,餐饮立法已有先例,几年前曾有地方立过一个法,规定一次性餐饮消费超过300元以上要征税,但结果呢,成了收入最少的税项。韩传华解释说,高额饭费很容易就可以转化成几个低额饭费,顶多就多开两张发票行了,1000元的开成四个250元的,无从查证。
江西省曾有一名政协委员提出,公款吃喝屡禁不止还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手段、执行落实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比如,对众多吃财政饭单位而言,招待费标准是多少?什么样的场合、人员可参加公务接待?一年该花多少招待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制度。从财务记录来看,招待费没有明确的原始清单,只凭一张汇总的招待发票就可以做账。如此松懈的管理,难免有漏洞,出问题。
因此,他建议,要根治乱用公款吃喝问题,可以推行公务招待实名制。将公务招待置于阳光操作之下。
江西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云龙认为,公务接待没有标准,随意性大,这是我国公款吃喝费用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因此,公务接待标准化,这是公款消费接待改革的一个方向。但是他认为,职务消费标准的核定很难,因为涉及到地域差别、单位和个人的差别等问题。李云龙同时认为,,要加强社会监督,实行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约束机制,尤其是新闻舆论的监督,要加强财务审计的监督,杜绝“小金库”,设立专项审计。如何消除现行公务接待制度中的种种弊端,建立起遏制公款吃喝风的长效机制,一些人士认为,公款消费的“罪与非罪”是核心问题。据悉,在西方发达国家,每年年初,所有花费财政资金的政府部门,都会向政府财政管理部门提出预算申请,申请详细到复印纸多少,墨盒多少,而不是一个笼统的办公费用。政府财政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给行政首脑,最后再递交给立法部门批准。财政预算得到立法部门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违反预算,就是违法。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称,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专门针对公款吃喝的调整内容,应该从给公款吃喝定罪角度来约束公款吃喝风,对公款吃喝者重惩。“我一不贪污,二不受贿,吃点喝点算不了什么。”一直以来,公款吃喝越轨者在我国处理结果不外乎警告、通报批评等,极个别公款吃喝民愤较大的其职务才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公款吃喝算不算罪?如何定罪?
江西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云龙说,法学界曾经对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罪与非罪进行过探讨,有人认为应该给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者定个“挥霍浪费罪”,但是最后也没有实质性的结果。目前在我国公款吃喝还只是一个违纪问题,还没有上升到贪污、定罪的高度。李云龙认为,我国应当给公款吃喝者定罪立法,因为,实际上公款吃喝者对社会财产进行了侵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