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叫停财政外“电子警察”
统归交警管理,罚款必须全额上缴
晶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针对近期对“电子警察”的报道,东莞市交警支队日前正式回应媒体:东莞包括樟木头、长安、石碣、茶山、虎门等8个原本由“BOT”方式投资“电子警察”的镇区,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电子警察”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已经全部移交给镇区的交警大队。
东莞交警支队介绍,BOT方式投资建设的“电子警察”在使用中确实出现了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目前,东莞完全杜绝“电子警察私营化”这一做法。
2006年3月9日,东莞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对“电子警察”管理网络平台、监控系统的维护、监控系统的执法,全部划拨为东莞交警部门,并强调了东莞范围内所有“电子警察”监控系统,不论采取何种投资方式,其检控违法车辆的罚款收入必须全额上缴。
东莞市交警部门还表示,目前在东莞境内仅有97套测速的“电子警察”,凡是没有设置“告示牌”的“电子警察”,都不是测速的。
关键词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