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数家电池厂百余女工患镉超标职业病,两年维权尚无说法
本报讯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近日,广东惠州市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镉超标女工诉著名电池品牌超霸电池厂商案。女工们要求电池厂为她们所患的职业病进行赔偿。
女工临死称不该进电池厂
2006年1月,打工妹付洪琴死在了自己的四川老家。临死前,她给妈妈的遗言就是:我真不该进那个厂。19岁那年,付洪琴来到了惠州先进电池厂。2004年5月份,付洪琴的双腿肿了起来。付洪琴请假回到了四川老家,检查结果是肾功能不全,慢性肾早衰。
像付洪琴这样腿肿的女工,这家先进电池厂的刘红妹见过好多个。刘红妹告诉记者:好肿,从脚开始到大腿上全部是很肿的。今年8月份之前,又有两名女工相继出现了死亡。
在惠州另一家著名的电池厂———超霸电池厂工作的谭玲,也在一次例行检查中被查出肾有问题。
女工生下全身乌黑女童
周华琼也是电池厂的女工,就在付洪琴等工友相继患病的时候,她正好怀有四五个月的身孕。女儿柔柔一落地,她就发现孩子跟其他婴儿完全不一样,孩子全身乌黑,脸部还有血管瘤。她带着孩子去了很多家医院,但医生都不知道这个小女孩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患病女工维权两年无说法
2004年的夏天,经过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诊断,177名电池厂工人体内镉超标,有的人超标几十倍,2名工人达到了镉中毒的程度。
惠州的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先进电池有限公司以及深圳的捷霸电池有限公司都先后爆发了镉伤害职业纠纷事件。
据介绍,电池厂方要求必须在3到15天内做出决定。大部分女工不愿再回有毒生产线最后选择解除合同,她们一次性得到了从3000、8000、2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偿金。
2005年65名女工联合起来向法院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法院没有立案。2006年上半年,224名女工联合起来,再次把电池厂商送上法庭,要求每个员工补偿25万元。法庭认为没有法律条文支持对可能出现的疾病进行赔偿,判女工败诉。2006年11月下旬,146名女工第三次状告电池厂商,并邀请了法律援助专家。此案尚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