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12日消息据中新网报道,中国文化部日前出台了《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文化部官方网站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和市场需求的强劲增长,全球网络音乐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 2005年全球音乐产业止跌回升,增长了1%,贡献最大的网络音乐市场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8.5%。我国网络音乐发展更为迅猛,据统计,2005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规模为27.8亿元,比上年增长61%,预计2006年增长速度将超过50%。用户群也十分巨大,其普及率远远超过了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应用服务。
可以说,伴随着数字娱乐时代的到来,我国网络音乐产业正处在一个战略机遇期,但是,我国网络音乐市场仍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网络音乐产品格调不高、比较低俗;二是侵权盗版、非法链接、非法上传和下载等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突出;三是一些单位擅自传播未经审查的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四是少数网络音乐产品中出现了一些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影响社会稳定的内容,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我国网络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
2006年以来,文化部分别责成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川、湖北等地文化执法机构,对非法经营音乐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了一批查处重点的违法经营证据。为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打击网络音乐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单位权益,文化部于2006年5月开展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网络音乐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两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不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二是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擅自从事进口网络音乐节目经营活动的。
《意见》的出台就是立足于解决上述问题,并体现了文化部对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一贯的指导思想,那就是“坚持疏堵结合、发展和管理并重”,不仅体现在《意见》标题上,还体现在全文内容之中。(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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