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在西安市规划区自来水管网到达地区封停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井的要求,为加强对水环境及地质环境的保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对市区28家单位33眼自备水源井进行封闭。现将封井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要求所公布的单位必须于2007年2月17日前拆除取水设施,停止取用地下水。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