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从去年11月始出台“六条禁令”规范公款吃请,在今年10月,又在全市统一推行公款接待公示制度,要求公款用餐费须在单位内部公开。武汉工商局的吴处长说:“接待费是党政机关内部事情,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向社会公示。 ”武汉监察局党风室副主任章为表示,因公示内容较敏感,他们未要求机关向社会公示公款接待费。(12月11日《新京报》)
即便武汉将“透明阳光”去照亮一些大嘴抹油、公款吃喝上瘾者的佳肴酒桌,成为当地自评为“规范公款吃请之先行者”,让人依稀看到有人迈向廉洁和廉价政府征途的探索身影。但我仍不敢苟同这两名处长的“不向社会公开”的理由。接待费不是机关自制的“蛋糕”,是百姓“众人拾柴”所助燃起的“高火焰”,每一分税款之进出,并非机关内部之事,而是牵连着纳税人权利的公共事业。
公款吃请泛滥谈何仅是“敏感”,而早就是“痛感”矣!随着现代文明和法制社会的向前推进,除了少数贪吃官员外,国人对公款吃请泛滥无不摇头扼腕。或许章副主任之“敏感说”就源于此,公款吃请费这个已然“四面漏油”之筐,究竟漏掉了多少纳税人的血汗钱,近几年来一直雾里看花。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公款吃喝歪风,正恣意地向下拽扯着行政服务机关在百姓心中的公信力。
用不着太在意,或许就在我们周边实际来感受,便会认为公款吃请支出额分外惊人。所以,才会有当吃请公款需要更大范围的群众监督和威慑力时,才遭遇了一种常见的“意识羁绊”;这便有,不管公款吃请的数额,还是向社会公示行为的本身都不自觉地“敏感”起来。
记得我国一名青年官员在美国纽海文市挂职作“市长助理”,在其学习结束后,市长对他说,“按中国礼仪,我该请你吃顿饭。可按规定,在外公款吃请超9美元视为行贿。你还是到我家里吃饭吧”。此非市长小气,该市只有12.4万人,财政年收入却高达3亿多美元,这正是由于他们对每一分纳税款的忠诚与敬畏。而我们不知从何时起,上接下迎、公款吃请总有美妙借口。
可见,要根治公款吃请病,除却少数必要的国务和商务招待外,须有独立的监督方将贪吃者和贪吃的款额向社会公布,让这些信息从“局域网”贴到“社会公开网”,再完善追究制度,这样就会有除掉“餐桌公务”的那一天。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