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李薇薇、崔清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发表的《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把缓解和消除老年贫困纳入国家反贫困战略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白皮书介绍,国家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标准给予补助。 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名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白皮书说,在农村,国家实施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和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有865万名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名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
白皮书指出,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养老基地,发放养老补贴和高龄津贴,积极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地方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开发式扶贫,扶持低龄、健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等项目,增强贫困老年人的生产自助能力。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贫困救助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多种救助形式,普遍为贫困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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