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关于硫酸伤人的系列报道引起高度重视,有关负责人感谢本报报道,认为报道体现了人文精神,也揭示了问题的症结。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日前协调各区和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整治行动
自今年11月20日开始,本报连续一周重拳推出了《硫酸频成凶器销售缺乏监管》的系列报道,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市安委会已协调全市六区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召开了专门会议,我市将在本月内展开一场拉网式的整治硫酸、盐酸等强酸的专项行动。
记者从市安委会了解到,本报的系列报道推出以后,引起了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市安委会协调组织全市六区以及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市安监局一位负责人昨日向本报记者介绍,在这次会议中,各区及各部门对于深圳特区报关于硫酸问题的报道表示感谢,认为硫酸的监管问题确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深圳特区报的报道不仅体现出了人文主义的精神,也揭开了问题的症结,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结束后,市安委办立即将会议精神进行总结,并于近日下发了通知。在这份《关于开展硫酸盐酸等强酸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到,各区人民政府必须立即组织辖区公安、工商、安监等有关部门,从12月1日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拉网式专项检查,形成强大声势,重点打击非法买卖硫酸、盐酸的行为。在未取得合法证照之前,所有门店不得销售硫酸、盐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购买备案证明之前,不得私自购买硫酸。
通知中重点要求,各级公安部门必须加强对购买硫酸、盐酸行为的监管,严格控制个人购买硫酸、盐酸,对利用硫酸、盐酸伤人案件,继续加大侦破和刑事处罚力度,从重从快,依法严惩。通知中还要求工商、安监部门加强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单位进行监管,禁止其向无资质门店销售硫酸盐酸等强酸,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违法销售硫酸的单位和门店将遭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严厉处罚,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通知还提出,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硫酸、盐酸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门店、广大经营户和群众了解到硫酸、盐酸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使用方法和硫酸、盐酸伤人的严重后果。此外,有关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对非法买卖硫酸、盐酸行为的投诉和监督。(记者 刘春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