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傅周艳金陵晚报报道从明年1月1日起,南京年收入达到12万元的高收入者,需要自行向税务部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日前,南京市相关细则正式出台,高收入者将可通过网络申报、窗口申报、邮寄申报三种途径到税务部门“报到”。
4.1万名南京富人已“备案”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对高收入者的个税缴纳情况进行监控是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重点,为此,市地税局除了加强高收入者的登记“备案”之外,还对在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加强管理。“目前,全市现有130多万的个税纳税人,其中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去年年底有1.46万人,目前这个数字已经上涨到4.1万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地税局开始全面接受市民关于个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咨询和解答。“纳税人可以通过南京市地税局网站、税收咨询电话12366、以及各分县局办税服务厅内摆放的宣传手册,了解到纳税申报有关政策以及申报流程。”只要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就要进行自行申报?税务部门表示,将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12万元”是指税前纯收入
一年收入达到12万元,不论平时所得是否已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还是自己已经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过,年度终了后都应该再次主动申报。市地税局明确表示,包括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这些收入的总和,超过12万元以上就需要进行申报。值得一提的是,这个“12万元”的含义,并不是拿到手里的实际收入,而是不包含扣税因素在内的纯收入。例如,最常见的工资薪金所得,就要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计算。不过,仍旧可以剔除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地税部门提醒说,由于对“12万元”内涵的误解,可能会有一部分年收入已经达到12万元的个人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达标”。市民要仔细按照要求计算自己的收入,以免造成自行申报的漏报,承担法律责任。
申报前应先登记“挂号”
自行申报之前,必须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自然人登记。据介绍,市民申报前,需要先提交《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自然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办理完毕登记信息,才能直接进行纳税申报。据悉,填写登记表,可以采取前往地税办税服务厅直接填写的方式,也可以先到网上预登记、然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登记确认手续,还可以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办理信息登记手续,以确定申报方式和申报地点。为了方便纳税人,地税局专设了三条“途径”。据悉,高收入者可以通过网上电子申报、挂号信函邮寄申报或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关人士表示,“如果要进行网上申报,可以直接在地税局网站上下载申报表进行填写,完毕后直接上传即可;而如果要采用信函方式,则必须取得南京市地税局个税邮寄申报专用信封,申报时必须以挂号信函的方式寄出。”
不申报要付出代价
据了解,南京市早就已经实行个税明细申报,给现在的个税自行申报打下了基础。已经在税务部门“备案”的4.1万名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已经是“在劫难逃”。据悉,税务部门将在以后和银行、征信部门等进行信息交换,对自由职业者、个体老板等人的收入情况也将进行掌控。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将加强个人申报收入的监管,对逾期不报情节严重、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等情况,都将进行相应的处罚。据介绍,一方面,根据税收征管法,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如何计缴申报
高收入者如何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税务人员特地举了三个例子:例一:王先生为某企业部门经理,2006年每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为12000元(已扣除按国家规定的应由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计1000元)。解答:王先生2006年全年所得12000×12=144000元,超过12万元,其应在2006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到其任职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王先生全年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000-1600)×20%-375]×12=20460元。例二:李先生为某单位职工,2006年每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为2000元(已扣除按国家规定的应由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计300元),李先生共有两套住房,2006年7月其将在另一城市的一处住房出售(该处住房购买时间不足5年),取得转让收入500000元,该房屋原值300000元,卖房时支付有关税费27750元,广告费1500元。解答:李先生2006年全年所得2000×12+500000=524000元,超过12万元,其应在2006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到其任职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李先生全年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1600)×5%]×12=240元。转让住房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00-300000-27750-1500)×20%=34150元。2006年李先生合计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40+34150=34390元。例三:张先生为某高校教师,2006年每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为6500(已扣除按国家规定的应由个人缴付的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计500元),2006年8月其应邀到外省某单位授课,取得讲课费20000元,同年10月其为某企业设计一项工程,一次性获得设计费100000元。解答:张先生2006年全年所得6500×12+20000+100000=198000元,超过12万元,其应在2006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到其就职学校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张先生全年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500-1600)×15%-125]×12=7320元。提供讲课劳务费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0×(1-20%)×20%=3200元。提供设计劳务费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8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30000×30%+30000×40%=25000元。2006年张先生合计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为7320+3200+25000=35520元。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办理哪些相关事宜?答:纳税人在申报前应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主要为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通讯方式、任职、受雇单位、完税证明取得方式、缴纳税款方式等。提交了个人基本信息后,纳税人可以获得纳税登记号和上网密码等资料,以后就可以凭税务登记号和密码等进行各种形式的纳税申报。2、纳税人进行自行纳税申报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答:纳税人进行自行纳税申报时,只需要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已办理自然人登记的,除非有效身份证件发生变化,可不报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窗口登记、申报的流程为哪些?答:1、纳税人领取并填写自然人登记表(也可以通过网上进行预登记);2、交窗口进行自然人登记表录入;3、纳税人填写自行纳税申报表进行窗口申报;4、进行补缴税款或自行纳税申报完毕。4、网上登记、申报的流程有哪些?答:步骤如下:1、纳税人直接登录南京地税外部网站填写自然人登记表进行预登记;2、登录外部网站进行填写申报表,进行预申报;3、凭身份证号或预登记号至窗口确定自然人登记内容;4、对网上申报内容进行确认(当场或在网上)并补缴税款。5、进行邮寄申报应注意哪些内容?答:邮寄申报应首先确认已经进行了自然人登记,取得了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邮寄申报专用信封,申报时必须以挂号信函的方式寄出。6、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申报,如出现申报不实或少缴税款,法律责任由谁来承担?答:对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的,如出现申报不实或少缴税款的情形发生,法律责任仍应由纳税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