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发布北京固体废弃物处理、循环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根据规划—— 电器经销商将回收旧家电
将利用经销商和生产商售后服务系统回收 北京东南西北各建一个垃圾处理中心
本报讯 (记者饶沛)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今天上午发布。
根据规划,现有社会回收渠道以及电器经销商和生产商售后服务系统等将回收废旧家电;北京东南西北将各建一个大型垃圾处理中心,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达99%以上;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50%;城区按每1000-1500户左右的标准设置一个回收站点。
国家发改委即将出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相关法规,根据该法规,电器生产商、经销商和消费者都有相关法律责任回收废旧家电。“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利用现有社会回收渠道以及电器经销商和生产商售后服务系统等回收废旧家电。
北京东南西北将各建一个集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填埋于一体的垃圾处理中心,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达99%以上。垃圾焚烧厂将实现低污染排放,达到国际现有的先进水平。
“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建成覆盖全市、运作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到2010年,二次电池回收率达到30%,废塑料回收率达到60%以上,废旧轮胎回收率达到70%,废旧家电回收率达到80%;实现年60万吨的再生纸生产能力,年300万条的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能力,年300万台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前端,消除环境脏乱扰民等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城区每1000-1500户左右的标准设置一个回收站点。
回收站点原则上以流动站点为主,固定站定为辅,并逐步引入物流配送的方式,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回收。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