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打工妹付洪琴死在了自己的四川老家。临死前,她给妈妈的遗言就是:我真不该进那个厂,我进那个厂好苦啊。19岁时付洪琴到了惠州先进电池厂,当了一名女工。然而到了2004年5月份,付洪琴的双腿肿了起来。 当地医院说是急性肾炎。付洪琴请假回到了四川老家,检查结果是肾功能不全,慢性肾早衰。付洪琴慢慢变得行走困难。像付洪琴这样腿肿的女工,这家先进电池厂的刘红妹见过好多个。刘红妹在这家电池厂也干了将近十年。
今年1月份,付洪琴死亡的消息传到广州,然后接着到2006年8月份之前,又有两名女工也相继出现了死亡,这让刘红妹和其他工友感到非常惊慌。究竟谁会是下一个肾病的受害者,现在很难说。但事实是越来越多的女工出现了异常症状。
女工生下全身乌黑的女儿
周华琼也是电池厂的女工,就在付洪琴等工友相继患病的时候,她正好怀有四五个月的身孕。女儿柔柔一落地,她就吃惊地发现孩子全身乌黑,脸部还有血管瘤。柔柔已经两岁了,她带着孩子去了很多家医院,但医生都不知道这个小女孩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两岁的柔柔现在就已经不喜欢别人看她,或者讨论漂亮不漂亮的话题。
可怜赔偿打发了女工
付洪琴、谭玲、周华琼来自不同的地方,她们都来到惠州的电池厂里打工。由于她们所在的工厂都生产一种镍镉电池,但女工们并不知道镉是一种重金属,它通过呼吸道和食道进入人体后,主要伤害就是肾器官和骨头,而且这种伤害是永久性的。2004年的夏天,经过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诊断,177名电池厂工人体内镉超标,有的人超标几十倍,2名工人达到了镉中毒的程度。这个数字后来还在增加。
一时间,电池厂女工与电池厂家矛盾尖锐起来了。这次纠纷惊动了惠州市政府。最后超霸电池厂、先进电池厂跟惠州市政府达成四条协议。付洪琴在市卫生局局长亲自过问下,被送进惠州市中医院治疗。
先进电池厂很快关闭了。超霸电池厂关停了镍镉电池生产线。如今的车间比较通风,还补充了多项职业保护的规章制度。然而刘红妹告诉记者:“这是一个骗局,我们离厂之后,厂家什么都不负责了。”
市政府与电池厂商达成的协议之一是,镉超标者的指标没降下来之前,厂方不得解除劳工合同;但工人有权和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索取适当赔偿。大部分女工最后选择和电池厂解除合同,她们一次性得到了3000、8000、20000元不等的补偿金。女工们认为电池厂商当时利用了女工们的恐惧心理。周华琼拿到了8000元,解除合同。
请律师帮忙打官司
从惊慌中缓过神来的女工们很快意识到,仓促解除合同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决定。2005年65名女工第一次联合起来向法院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法院没有立案,女工们失败了。女工决定为自己要一个公道的健康赔偿金,2006年上半年,224名女工联合起来,再次把电池厂商送上法庭,要求每个员工补偿25万元。法庭认为没有法律条文支持对可能出现的疾病进行赔偿,判女工败诉。
2006年11月,146名女工第三次跟电池厂商对簿公堂。这一回她们找到了法律援助专家———中山大学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鲁英教授。鲁英代表146名女工走上法庭要求厂方履行协议。鲁英说:本来法律就规定女工们有这样的权利,但是她们却是通过一个这样的诉讼程序才取得。所以即便是打赢了,我也没觉得有成就感,我觉得如果用人单位能够遵纪守法,工人如果法律意识能够提升,那么我们就会少很多仲裁诉讼案件。
2006年11月中下旬,广东惠州市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镉超标女工诉超霸电池厂商的案子。这已经是女工们在两年内第三次走上法庭要说法。让人感到不解的是,早在2004年8月,惠州市政府曾经宣布政府与厂家已达成四条协议,今后不论多少年,镉超标和镉中毒的工人们的权益都会得到保护。然而大部分女工却认为这只是厂方的一个骗局。(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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