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对全省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面调查后,揭露了房地产商“八大欺诈行为”,而这些欺诈行为在全国房地产市场普遍存在。广东省物价局已在酝酿出台新规,向不良房地产商的“黑心行为”宣战。
黑招一:新建商品房销售没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或者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导致信息不对称。
案例:彭小姐看中了在广州市白云山附近的一个高档楼盘,选好中意的房屋后,要求比较一下同一楼盘不同楼层、朝向、户型的房屋价格,遭到售楼小姐的拒绝,售楼小姐还不允许彭小姐将相关资料带回去与家人共同商量。后来彭小姐得知,单位一位同事也有意购买此处住宅,两人一比较价格,每平方米的售价竟相差了600元。
在广东省物价局的调查中,相当多的消费者反映,这种情况十分普遍。房地产商故意隐瞒价格是为随意涨价留空间。
新规:要求经营者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或现售)许可证之后、商品房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对纳入当期交易的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码标价,标价内容除了房价及相关主要信息之外,代收代付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必须一并公示。对经营者不明码标价的行为,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黑招二: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建设费用,变相提高房价。
案例:张先生近日购买了广州市开发区的一套房,已准备收楼,但售楼部突然要求消费者支付一套楼宇智能系统的费用,价格为6800元,否则不让张先生收楼。广州市萝岗区消委会向该房地产商了解情况,并与当地工商所一起处理此案。物价部门人士表示,开发商在没有与消费者沟通和约定的前提下擅自增加费用属于违法行为。经过多次调解教育,该楼盘售楼部决定不用张先生支付楼宇智能系统的费用。
新规: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生活必需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等建设费用全部计入商品房的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
黑招三: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经营者强制或串通其他部门,随意或变相收取各种名目的中介服务费。相关代收代付或预收项目及费用也比较混乱。
典型案例:刘小姐最近购买了一处二手房屋,可在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等业务时,被莫名其妙地收取了评估费、测量费、公证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达2万元之多。还有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将楼盘委托给中介公司代理销售业务,本来应是开发商向中介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可消费者在购楼时却要另行向中介公司支付占房价一定比例的所谓“综合服务费”。物价部门人士指出,这笔费用收得相当不合理。
新规:明确了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收费原则,凡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委托的中介服务,所需费用全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不得转嫁给购房者。
黑招四:有的经营者在还没有办妥新建商品房相关的用水、用电手续之前就交付使用,使消费者购房后长期使用临水、临电,并由此引发用水、用电价格纠纷。
案例:王女士在入住新房一年中发现,家中的水电费用总是居高不下,一到用电高峰期还经常被停电,而且家里的电器经常被毁。后来,她与小区中其他业主调查发现,原来开发商没有办妥新建商品房的用水、用电手续之前(即楼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就交付使用,所以购房后长期使用临水、临电。
新规:对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发生的临水、临电问题予以规定,凡高于政府定价的差额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
黑招五:有的经营者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就以内部认购、登记名义预收诚意金等。
案例:广州楼盘在房屋刚刚开建、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就搞内部认购、收取诚意金的情况比较普遍。李先生看中了广州珠江新城的一处刚开建的住宅,并按照要求交纳了1万元的诚意金。可李先生在咨询了购房业内人士后,查知这个楼盘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在今后两三年内,楼盘能不能通过验收、能不能公开销售存在诸多风险,于是李先生改变了购房计划,并要求退还这笔诚意金,却被售楼小姐拒绝了。李先生只好投诉到消委会,请求帮助。
新规:明确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购房者收取诚意金。
黑招六:以赠送或减免物业服务费为名义推销商品房,在消费者购房后又不切实兑现销售时的各项承诺,引发价费纠纷。
案例:广州市南兴花园的业主们近期正在为物业管理费的问题进行维权活动。购房之初开发商为吸引消费者作出承诺,将物业管理费从原定每平方米1.5元降至1.2元,其中的差价由开发商补给物业公司。可如今楼盘销售几年,开发商不再给物业公司补贴,管理费又要涨至每平方米1.5元,引发了小区业主的不满。
新规:经营者必须兑现销售时的各项价格承诺。售房合同签署后,经营者不得自行决定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包括售房时公示或承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在内的收费标准。
黑招七: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蒙骗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
案例:消费者李小姐今年国庆时看到广州市一家楼盘的销售广告称,如在黄金周期间认购即可享受“连环折扣优惠”,其中在宣传资料上还标明E1-2104单元“折实单价”为每平方米9571元。李小姐在看楼后,选了E1-1204房。经过洽谈,售楼小姐称房价肯定在每平方米9571元以内。可是到了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李小姐发现其订购的房屋销售单价竟为每平方米10191元。李小姐将此情况投诉到工商部门后,该公司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而被警告。
新规:增加了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条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黑招八: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就地起价,哄抬价格。
案例:一些楼盘开盘时,常会出现人满为患、排队抢购的局面。广东省物价局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开发商采取花钱雇人排队买楼等不正当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就地起价,哄抬价格。
新规:增加了经营者不得串通或哄抬价格的禁止性条款。如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物价部门可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广东省有关监管房价的新规已征求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部分房地产商的意见。广东省物价局已将该新规在网上向社会公布,邀请消费者参与讨论。
(记者陈冀)新华社广州12月11日专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