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陈键兴)国家民航总局12日发布消息,民航总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11日就2007年内地与澳门间的航空运输发展作出了新的安排,进一步开放两地航空运输市场。
根据新的安排,内地与澳门间新增20个通航地点,从而使内地与澳门通航城市达到了57个。 新增加的20个通航地点是:长春、太原、合肥、洛阳、烟台、北海、梅县、湛江、兰州、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
为满足两地间市场需求,新的安排放宽了运力限制。自2007年夏秋航季开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和大连7个航点与澳门之间每周增加14个航班。此外,双方指定航空公司经营的其他内地至澳门航线,不限班次,不限机型。
新的安排还进一步放宽了指定承运人的数量。2007年夏秋季,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和大连7个航点外,允许其他航点增加1家货运航空公司经营。2007/2008年冬春季,允许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和大连7个航点增加1个货运航空公司经营,其他航点增加1个客运航空公司经营。
目前,经营来往澳门与内地的定期客货混合及全货运航线的航空公司包括澳门航空、海南航空、厦门航空、上海航空及亚太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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