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出市场退休可享医保
本市每年将投入1.2亿元,平均每人每年享受640元,18.6万人受益
本报讯 (记者张璐) 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后本市每年将投入1.2亿元,使18.6万退出市场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平均每人每年享受640元。 至此,本市退出市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可全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此项政策包括: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纳入退出市场企业中已经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待遇(简称大病统筹待遇)的退休人员和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对于退出市场困难企业已经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给予门急诊医疗费补助,按照规定享受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相同的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待遇;对于退出市场困难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给予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救助医疗费补助,按照规定享受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相同的医疗费报销待遇。
按照规定,享受大病统筹待遇的退休人员门急诊医疗费补助标准为:6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年门急诊医疗费8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补助60%;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年门急诊医疗费7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补助60%;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年门急诊医疗费6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补助70%。未参加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标准为:住院医疗费补助标准,按照《天津市城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确定的报销待遇执行;门急诊医疗费报销补助标准,依照本通知规定的享受大病统筹待遇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医疗费补助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该政策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记者张璐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