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文弈期棋)女友离开厦门,男友(已婚男子)为了威胁她、让她回来,不惜以身试法,绑架女友的妹妹。近日,被告人张某因涉嫌绑架罪,昨日被检察机关向集美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11月1日18时,110接到群众举报,称集美后溪港头社有一男子持刀劫持一女子。 接警后,集美公安分局数名干警立即赶到现场。被告人张某为迫使女友周某来厦门与其见面,采用持刀威胁的手段,将被害人周妹(周某的妹妹)从集美后溪港头社三岔路口劫持到集美侨英街道东安村村仔社一在建工地。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张某不听公安人员多次耐心的劝阻,也不顾周妹不停地哭喊,一边用尖刀抵住周妹的脖子称要与其同归于尽,一边多次打电话威胁周某,称只有周某来厦门和他见面,他才肯放被害人周妹。
为了保证人质的安全,公安机关先后动用20多名干警,并趁张某接手机不注意时将张某当场制服,被害人周妹才得以解救。
落网后,张某称今年7月认识了来厦打工的女子周某后双方感情较好,但张某却隐瞒自己结婚已有家庭的事实,周某后来得知情况后有意分手,并离开厦门回到了老家。为了能使周某回心转意,张某便出此下策。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为要挟周某与其见面,使用暴力手段绑架周某之妹作为人质,其行为已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