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方案已上报市政府
本报深圳讯 记者周敏、金璐报道:2004年至今,深圳各级医院交通事故抢救费用2700多万元得不到偿付,殡仪馆有600万元火化费也没有着落。 今年年初的两会上,深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能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把吉祥号码拍卖收入等款项用做救命钱?记者昨日了解到,深圳交警部门已经作出答复,相关方案已上报市政府。
针对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深圳交警今年7月专门组织了研讨会,形成了建立深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思路和建议。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有五个方面: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建议为5%;按每年上缴财政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建议为10%;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救助基金的孳息;其他资金,包括机动车号牌的有偿使用经费(拟借鉴广州、东莞等地的做法试行),社会捐赠等。
交警部门在答复中透露,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拟用于交通肇事逃逸或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肇事案件中受伤人员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的抢救费、死者丧葬费等。考虑到现实中诸多问题,除上述费用外,深圳即将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还将包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的基本治疗费、丧葬费、残疾基本生活补助费、死亡补偿费和被抚养人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垫付以及无偿付能力车方肇事受害人基本治疗费、丧葬费的垫付。
交警部门透露,目前建立深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思路和建议已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市政府。将由市法制办牵头深圳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局制定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设定管理机构和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