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孙晓胜)12日公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2006年至2010年)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称,到2010年,北京城市六环路以内主要河湖水体基本返回清澈状态,中心城区和新城城市水系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下游水体水质明显改善。
根据规划,“十一五”末期,北京市中心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中心城和新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在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方面,北京市政府也明确提出目标:“十一五”时期末,北京市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下降2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全部实现65%的节能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翻两番,达到260万吨标煤;万元GDP水耗比“十五”末期下降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零增长、社会用水低增长。
据介绍,北京市还计划建成覆盖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10年,实现废旧电池回收率达到30%,废塑料回收率达到60%以上,废旧轮胎回收率达到70%,废旧家电回收率达到80%;实现年60万吨的再生纸生产能力,年300万条的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能力,年300万台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