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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李京华)今年22岁的北京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吴江,因经济等问题对女友产生不满后,残忍地将女友掐死并将尸体抛弃在一繁华街区的购物广场地下停车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2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江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37万余元。
据悉,吴江与同校学生吴某于2005年7月建立恋爱关系,后二人因经济等问题产生隔阂。2006年4月8日20时许,吴江将其驾驶的富康牌轿车停放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停车场内后,与车内的吴某聊天。其间,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吴江遂猛掐女友颈部,致女友死亡。
吴江作案后,将车及尸体弃于北京市一繁华街区的购物广场地下车库内。其父了解情况后,与吴江的同学一起报案。4月13日,吴江被警方抓获。
二中院审理认为,吴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悔罪;其父在案发后主动报案,并代替吴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部分经济损失,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安世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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