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2月12日电(记者李建平)记者从黑龙江省审计厅获悉,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保证各类涉农资金规范使用,这个省将逐步推广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经济监督体系。
随着建设新农村步伐加快,国家和地方对于农村的投入不断增加,如何落实好惠农政策、管好用好支农资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然而,近年来,在部分地方却出现了村级领导干部违规使用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不良现象。为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黑龙江省审计部门在桦南、肇东、肇州等县市开展了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并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黑龙江省审计厅提出,要逐步推广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完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据了解,黑龙江省审计机关对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围绕村级领导干部任职期内经营情况,审查村级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点是账目是否真实、债权债务是否真实、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做到严格管理、保值增值;围绕促进党和政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检查县乡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重点是国土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水土保持资金等是否合理使用,发挥应有的效益;围绕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检查“村官”本人的廉政情况,是否制定了各项财务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是否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据悉,黑龙江省桦南县开展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4年来,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67万元,上缴财政11.3万元,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4万元。在2005年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向纪检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起,其中16人受到行政处分,28人受到行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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