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山西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厅公布了新的驾校收费标准,该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实行燃油价格联动制度,燃油价格上下浮动幅度超过20%,培训收费标准按一定比例作相应调整。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为学时制收费,包括理论培训学时和实际操作学时。 理论培训收费均为3元/学时·人,实际操作培训收费按车型不同,分为80元/学时·人、60元/学时·人和54元/学时·人不等。
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驾校可根据级别、经营管理情况、服务质量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在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但一级培训机构的上浮幅度最高为5%,二级培训机构的上浮幅度最高为3%,三级培训机构不得上浮,收费标准的下浮幅度均不得超过10%。
“这个收费标准包含了报名、教材、资料、IC卡、燃油、场地训练、道路训练及税费等,除收取学员证和结业证工本费外,驾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再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的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也不允许驾校代其他部门收取任何费用,包括考试费等。”
山西省某驾校负责人告诉记者称,由于燃油费不断提高,培训成本不断增加,2002年制定的小型车1830元的收费标准,驾校实际收费时都在其基础上有所提高。“为了减少成本,有的驾校擅自减少学时。新的收费标准跟以前相比,细化了车型,规定了学时。以C1车型为例,理论培训30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学时·人;实际操作培训为56个小时,收费标准为54元;两者相加为收费3114元。收费提高了,但只有这样的培训才能保证学员的学习质量。”
按照要求,今年年底以前,各地的驾校必须配齐设备,严格按照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教学。(刘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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