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已由刑侦阶段移交公安局案卷审核阶段,检察院正介入调查矿区人员是否涉嫌渎职贪污背后:一名停薪留职的工人被记录几年缴养老保险达8000多元,问题台账就是李某经手办的新闻回放
九台营城煤矿的苏庆云5年前因犯伤害罪入狱,今年1月19日提前获释。 2月17日,苏庆云去办理退休一事时,发现自己的退休金被假苏庆云冒领,他的户口被当地派出所注销,“尸体”被殡仪馆火化。12月4日,李某和妻弟刘某投案自首,供出陈某是主谋。
东亚讯(记者周景超)“活死人”案被披露后,引起了吉林省煤炭工业局的重视。昨日,该局纪委书记了解相关情况后,表示将上报党组讨论,适时介入调查。省煤炭工业局纪委重视此事将把情况上报党组进行讨论
苏庆云退休金“活死人”案一事经媒体持续关注后,涉嫌造假的嫌疑人李某和刘某已向警方投案,但二人供述主谋是已故的陈某。在前期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原营城煤矿隶属省煤炭工业局管理。昨日,记者将本报的前期报道和相关情况反馈到省煤炭工业局,该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柴坤对此事十分重视,将把情况汇报相关领导,表示上报党组讨论,并适时介入调查。
“不能排除一些造假的可能,估计这样的情况是有的,但情况复杂。”柴坤说,营城煤矿是2002年开始破产清算,到2004年工作才算完成,期间,破产清算小组的工作复杂,难免有些问题出现。柴坤说,像这样复杂的案件,如果矿区有工作人员造假属于违纪,情节严重的就违法。要是矿区的领导涉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渎职。已由刑侦阶段移交公安局检察院介入调查矿区人员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九台市公安局。经调查,“活死人”案已由刑侦阶段移交到公安局案卷审核阶段。苏庆云将了解到的涉案人员李某涉嫌造假的情况再次反映给公安局,案审中队的办案人员表示记录情况后将作进一步调查,深入了解李某的犯罪事实。
关于“陈某是主谋说”遭到质疑,警方表示将再作调查。“这一打都是这个案件的材料,我们正在审核,如果需要我们会补充侦查。”同时,办案人员表示,如果原矿区人员也参与造假,将涉嫌诈骗,同样构成犯罪。另外,记者了解到,“活死人”案案卷刚刚从检察院渎职侵权科拿回,检察院也正在介入调查矿区人员是否涉嫌渎职贪污行为。停薪留职仍交养老保险!问题台账又出自李某手?
昨日采访中,记者又了解到“活死人”案背后的新情况,一本“煤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台账”显示:1995年到2002年间,一个已经停薪留职的工人却被全程记录着缴费过程,几年间累计金额达到8000多元。“我都停薪了怎么能交养老保险呢?”该人称,这张问题台账就是李某经手办的。而且,当年管理的人就是现任离退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为了核实此事,记者先找到了当年的经手人王某,她解释说,知道台账的事,她当年只负责微机录入,至于谁给开出来的,得问当年的劳保科领导,而记者调查后发现,一些领导退休的退休,在职的人也避而不答。随后,记者采访了离退休管理中心主任毛某,她对当年问题台账的来源表示不清楚,称自己不负责这摊业务,当年破产时只管财务。《“活死人”被冒领4年退休金》后续伪造社保档案将受重罚
东亚讯(记者 毕成功 实习记者邓娅婷)记者昨日从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获悉,为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保证参保人员的合法利益,长春市政府首次制定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范》,对擅自涂改、伪造社会保险档案等5种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规范于12月1日起执行。社保档案不得借出使用
《规范》适用于长春市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及企、事业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社会保险档案依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归档,更不准将社保档案据为己有。凡在社会保险经办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材料,均应归档保存。
社会保险档案不得借出使用,凡利用社会保险档案的人员,均应如实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出具相关证明。向利用者出具档案复印证明时,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明确两项社保归档内容
《规范》明确了社会保险归档的内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档案归档范围包括:参保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以及人员增减变化材料;参保单位(个人)缴费记录凭证、统计台账;社会保险监察审计材料;欠费企业资产抵押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建立、修改、转移材料;职工退休审批材料;待遇审核、支付材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移交材料等。
失业保险档案归档范围包括:参保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以及人员增减变化材料;参保单位(个人)缴费记录凭证、统计台账;社会保险监察审计材料;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材料;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再就业、退休、死亡材料;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材料;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材料等。五种行为将受重罚
《规范》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管理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社会保险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出卖社会保险档案的;涂改、伪造社会保险档案的;玩忽职守造成社会保险档案丢失的;将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社会保险档案据为己有,拒绝向档案部门移交的。 |